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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洛阳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07

发文字号

洛政[2017]2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洛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6-07

颁发部门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正文内容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洛阳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洛政[2017]23号

2017年6月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健康洛阳”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推进健康洛阳建设实施意见

  为了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卫生健康的新要求,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9+2”工作布局等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的部署,将健康政策融入全局、健康服务贯穿全程、健康福祉惠及全民,不断提高全市群众的健康水平,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的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健康优先原则。促进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洛阳的根本目的。要树立大健康理念,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健康融入各项政策,逐步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努力实现健康与社会经济良性协调发展。
  (二)需求导向原则。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点逐步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努力为群众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健康服务,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
  (三)公平可及原则。提升健康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是健康洛阳建设的首要目标。要强化各级政府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服务水平的差异,实现全民健康。
  (四)共建共享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目标
  着眼让全市人民群众获得公平、优质、全生命、全周期的健康服务,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全面推进健康洛阳建设,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全民关注、了解和追求健康,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基本形成。
  --健康服务持续改善。公共卫生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大幅提高,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得到保障,适度生育水平得到保持。
  --健康环境不断优化。生活环境、工作环境日益健康,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有效减少。
  --健康支撑更加有力。制约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逐步消除,健康发展能力得到增强。
  --健康保障日趋完善。政府投入持续加大,保障健康的机制全面建立。
  --健康产业逐步繁荣。围绕健康的产业链条逐步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升级。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十五分钟就医圈”,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民健康素质全面提升,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达到85%;努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重大制约因素,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3岁。

  四、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坚持预防为主,打造健康促进工程
  1.强化健康教育。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活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全民健康教育体系,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设立健康教育设施,在各类教育机构开设健康教育课堂,在各类体育活动场所营造健康促进氛围,引导居民树立健康生活理念。逐步建立健康促进的政策支持体系,构建面向公众的权威的健康资讯交流信息平台,传播正确的健康常识。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2.普及健康饮食。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协调指导、考核问责、应急管理等职责,巩固、完善食品安全联动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形成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质量标识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信息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机制,提高各级食源性疾病监测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消费警示,为居民创造更加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引导居民合理膳食,形成健康饮食习惯。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3.培养健康行为。加强群众健身活动场所及设施建设,推动县区“两场三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在城市社区建设 15 分钟健身圈。大力倡导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覆盖行动”,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科学的体育锻炼实现主动健康,市级每年组织体育健身竞赛与活动不少于50次,县区每年组织体育健身竞赛与活动不少于15次。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文化氛围,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倡导崇尚健康、热爱运动、终生健身的理念。到202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总人口的40%。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健身需求的健身方案、《健身活动指南》。开展体质测试,提升和完善市、县(区)两级国民体质测定指导中心(站),每年测试人数不少于当地人口千分之三,提升智慧体育使用率,促进体质健康大数据的开发应用。深入开展控烟限酒运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以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及性传播风险高危人群为重点,开展性健康、性道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病、艾滋病等疾病传播。减少药物滥用,加强毒品和药物滥用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的宣传,建立完善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体系,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危害。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公众心理自我调适能力逐步增强,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得到普遍干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心理治疗和社会工作队伍基本建立,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精神门诊为补充、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的精神卫生救治管理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到2020年,每个县建成一所精神专科医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加大对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力度,对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减免医保住院门槛费,逐年提高报销比例。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
  (二)坚持需求导向,打造健康服务工程
  4.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治、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技术支持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层医师队伍培养,全面改善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卫生紧急救援体系,提升重特大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突发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和考核评价体系,调动基层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积极性。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到2020年,达到人均100元以上。继续实施妇幼健康行动计划、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计划、“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制度、人群和服务全覆盖。扩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健全疾病防控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工作模式,形成长效保障机制。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预防性干预工作。开展重点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控体系和机制,加大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全面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控制各类疫情的发生和扩散。建好传染病医院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综合防控;巩固和提高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使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探索综合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专业机构的协作模式,加强医防合作,提高慢病防控水平。加强乙肝、手足口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联防联控,实现洛阳消除疟疾目标,推进消除麻疹进程,继续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5.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建设医疗服务领先城市。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依托洛阳正骨医院建设国家级骨伤医疗中心,积极争取依托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合理规划和设置市、县区域医疗中心。着力加强儿科、妇产、急诊、肿瘤、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大型医用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完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使每个县达到“五个一”目标:县级政府办好一所综合医院、一所中医医院;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创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形成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根底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用3-5年时间逐步理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属性。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用3-5年时间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完成配置和更新。全面推进分级诊疗,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格局,努力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因地制宜探索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县级医院牵头,组建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城乡医疗机构或专科之间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医联体,大力发展面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水平。在医联体内实现健康档案、病历等互联互通,实行检查结果互认、处方流动、药品共享。建立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等中心,在医联体内提供一体化服务。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到基层首诊,上级医院对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畅通术后恢复期、重症稳定期等患者向下转诊通道。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6.深化改制医院改革。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维护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围绕“保证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全面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水平”总体目标,优化医疗资源规划配置,规范、完善、解决好改制医院的遗留问题,增加公立医院比重,恢复部分改制医院公益性,保证到2020年市办公立医院达到《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标准。分类指导改制医院发展。对于没有转型要求的改制医院,继续按非营利性医院管理;在政府主导下,允许部分改制医院依法依规改变医院性质,改为营利性医院,满足群众个性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对部分缺乏发展后劲的改制医院,鼓励转型为医养结合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适时出台改制医院监管办法,加强民办非营利性医院监管,规范运行管理。解决好改制医院遗留问题。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国土局。
  7.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加强事先、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完善医疗服务监管法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机构运行的监测监管。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完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实施遏制细菌耐药国家战略,以抗菌药物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加强处方监管,提高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体系,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规范临床用血管理和采供血管理,保障血液安全。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价格监督监管,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用等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卫生行政执法。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格行政执法,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消毒产品、饮用水安全产品、放射卫生等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督能力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行风建设,纠正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和违规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8.发展中医特色文化。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和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卫生服务能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县区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组织机构健全、队伍结构合理、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标准化中医院。完善中医服务能力网络,做好中医院达标建设。积极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和医养结合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传统优势,将中医药服务更多地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中医药技能型人才培养,积极遴选培养中医专科带头人,做好中医药传承工作。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活动,形成富有时代特征的中医药文化精神。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9.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倡导婚育新风,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全面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维护良好生育秩序。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开展人口变动情况调查,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不断完善考核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一票否决”。加强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大终止妊娠管理力度,遏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开展新家庭计划和生育关怀行动,逐步建立生育支持、幼儿养育、家庭保健、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健康管理、医养结合的家庭发展服务机制。落实城乡统一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广泛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和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活动。积极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幸福家庭等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坚持社会动员,打造健康环境工程
  1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扩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覆盖面。深入开展争创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服务便捷、富有活力的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工作,实现城乡建设与居民健康协调发展。2017年启动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工作。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重点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加强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等相关政策。把健康政策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建设美丽宜居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深入开展环境治理。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严格的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制度,推进污染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大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地下水保护治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危险废物、电子垃圾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治理修复。完善垃圾收运和分类处理体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县以上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委,各县(市、区)政府。
  12.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加强对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推动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健全有关健康干预措施。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加强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工作。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公路安全隐患。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强化安全运输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支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技术标准,提升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13.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开展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区活动,推进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管理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三大体系建设。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医学救援、传染病、中毒、卫生监督执法、核辐射和心理危机干预等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紧急医学救治基地,组织开展针对性和适应性训练,不断提高救援能力。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按需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专业物资储备库。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评估制度,提升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水平。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120”急救指挥中心为核心,院前急救网络医院为依托的指挥统一、高效协调、功能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院前急救网络体系,重点加强县乡两级急救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坚持与时俱进,打造健康支撑工程
  14.加强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国家和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示范带动作用,启动新一轮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在心内科、心外科、呼吸科、肿瘤科、妇产科、神经内科、康复科、周围血管病科等学科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再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挖掘、培养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市级重点专科,大幅提高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的学术水平,形成一批水平较高、特色明显,在豫西地区有强大辐射力的重点专科项目。2020年前,实现三级综合医院建设有3-5个市级重点专科,二级综合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有1-3个重点专科。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5.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369人才”工程,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扩大招收规划,重点向全科和儿科、老年医学、护理、急救、康复、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倾斜,加强生殖健康咨询师、护理员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培养。鼓励并支持部分专科医师转岗成为全科医师,鼓励全科医生选择特定专科领域进行学习。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高级专家推荐选拔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拔尖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做好高级优秀专家的推荐选拔、第三届名医名护评选等工作。落实完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和养老保障水平,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以每年130名左右的速度为县乡两级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2020年,达到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3.8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实现基层卫生人才缺编情况明显改善、职称和学历层次明显提升、人才结构逐步优化的目标。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着力体现从业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落实编制员额制,扩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健全基层及紧缺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基层医疗机构内部分配要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积极探索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纳入本地住房保障范围,切实予以保障。完成计划生育科研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能整合。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6.完善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全力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强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生命全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加快建设市、县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尽快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全覆盖,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健康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推进居民健康卡和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一卡通。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坚持项目带动,打造健康产业工程
  17.形成多元办医格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健康资源相对薄弱地区举办体育、康复、养老、养生保健等社会急需的健康服务产业,鼓励部分健康机构走专业化、高端化、精细化路子,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1-2家一流医疗机构,谋划和推进洛阳市高端医疗服务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8.培育养老产业。以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建设为主要抓手,推进养老服务业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到2020年,建成医养结合项目5个以上。统筹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支持建设护理型养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推动老旧社区等开展适老化改造。市级和 9 个县(市)分别建成一所政府示范性养老机构,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建成乡镇敬老院,60%以上的农村行政村建成老年幸福院。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19.拓展健康新业态。积极发展以健康为主题的旅游产业,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集特色医疗、健康养生、康复保健、休闲疗养、美容护理、体育健身等功能为一体的健康休闲旅游度假基地。到2020年,依托各旅游景区,建成特色健康养生基地9个以上。支持有条件的景区开发攀岩、滑雪、漂流、登山等户外运动项目,拓展健康旅游新业态。加强与国内外著名健康旅游目的地的线路衔接、产品合作、客源共享,深度开发高铁沿线健康旅游市场,提升我市健康旅游美誉度和吸引力,促进健康服务与旅游良性互动、深度融合,把洛阳建成全国重要的健康旅游目的地。支持发展健康咨询、心理辅导、体育健身、母婴照料、养生美容等多样化健康服务。积极引进和培育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机构,开发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项目,包括疾病预防、跟踪干预、心理健康辅导等服务,促进以治疗为主转向以预防为主。规范发展母婴照料、养生美容等服务市场,完善行业标准,严格监管制度,鼓励连锁经营,培育服务品牌。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相关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应用。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加强第三方服务质量认证和监管。建立第三方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医学检验、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服务外包。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服务。完善健康科技中介体系,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发委、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坚持政府主导,打造健康保障工程
  20.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体地位,确保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不断提高卫生支出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实现医疗卫生投入法制化,逐步建立政府卫生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使卫生计生事业投入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政府投入要向低收入群体倾斜,进一步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要低于30%。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积极支持公立医院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21.健全全民医保制度。提升基本医保。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巩固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逐步建立医保筹资增长及费用分担机制。提高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逐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健全大病保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展大病救助保障病种范围,不断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护、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整合基本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合并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控费措施,建立复合付费方式,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差异化支付政策,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完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健康保险产品,实现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22.完善药品保障体系。巩固基本药物制度,不断扩大基本药物目录。强化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完善基本药物临床综合评价和制度运行监测。完善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监管。规范高值医用器械、耗材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强化准入监管。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全面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强化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强化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评价和预警。完善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23.深入开展健康扶贫。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确保到2020年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平等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贫困人口看病就医有保障、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得到逐步好转的总体目标。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不断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条件。持续加强农村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做好贫困地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保留等工作。建立三级医院与重点贫困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推进城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中心卫生院、县级医院对口帮扶非中心乡镇卫生院,积极促进远程医疗和健康咨询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积极运用现代适宜技术,实施贫困地区防残工程,防止、控制、减少残疾的发生。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健康洛阳”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健康洛阳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合力推进,保证本意见有效实施。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完善政策,保障经费。各级政府要围绕健康洛阳的总体目标,进一步统筹谋划各自的区域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要将健康洛阳纳入财政预算,从制度上保证投入,确保建设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大力宣传健康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改革政策和建设成就,动员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健康洛阳。加强正面宣传,注重典型激励,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加强健康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健康产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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