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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提纲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4-20

发文字号

沪卫计办流管[2015]00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4-20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提纲的通知》的通知

沪卫计办流管[2015]001号

2015年4月20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市计划生育协会、市健康教育所、上海人口计生宣教中心: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提纲的通知》(国卫办指导函[2015]24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有关单位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提纲的通知

  国卫办指导函[2015]243号

  2015年3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我委研究制定了2015年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提纲。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地方实际,遵照执行。

  2015年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提纲

  2015年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精神,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大局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正面引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先行先导作用,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一、深入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深入宣传我国人口国情、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计划生育男女平等、优生优育的文明生育观念,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国情、国策意识。

  二、加强单独两孩政策宣传
  大力宣传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宣传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宣传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成果。推出一批典型经验和特色报道,做好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组织开展最美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评选宣传活动。通过先进模范人物评选表彰、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开发制作影视作品等多种形式,树立一批计划生育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四、精心组织理论宣传
  借助人口学会等平台和专家力量,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理论研究,加大理论宣传力度,刊发有深度的理论文章,推出有分量的研究成果。编辑出版计划生育理论宣传读物,提高全社会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五、积极推进宣传阵地建设
  搭建主流媒体计划生育宣传平台,增强计划生育宣传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的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推进“人口文化大院”建设。结合实际开发宣传品、开展宣传活动。

  六、着力优化户外宣传环境
  在城乡主要街道、文化广场、村(居)小区等场所,设置内容温馨、形式美观的宣传橱窗、宣传栏、电子荧屏、电子灯箱等,清理过时陈旧、破损残缺的宣传标语,刷写适应形势、语言温馨、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

  七、加大舆情监测力度
  树立“守土有责”意识,重点加强对网上言论的正面引导,提高舆论引导的有效性、及时性,妥善应对负面炒作。对恶意攻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错误言论,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置,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各级卫生计生宣传部门组织实施,基层指导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附件:2015年计划生育宣传标语

  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完善生育政策,利国利民利家。
  3.计生国策心系群众,奖励扶助情暖人心。
  4.知情选择,科学孕育。
  5.幸福生活从优生优育开始。
  6.婚育新风进万家,优生快富奔小康。
  7.优生优育优教,利国利民利家。
  8.按政策生育,负责任养育。
  9.弘扬家庭美德,塑造良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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