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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贵州省第三届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8-06

发文字号

黔府办函[2016]16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贵州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8-06

颁发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贵州省第三届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6]169号

2016年8月6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铜仁市为2017年贵州省第三届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

  举办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推动大健康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是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铜仁市要以承办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为契机,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抢抓机遇,创新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举办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的各项部署要求,广泛动员力量,整合各方资源,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高效率办好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推动大健康医药产业跨越式发展。要把承办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与发展地方经济紧密结合起来,与建设梵净山大健康医药产业示范区紧密结合起来,制定本地区加快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的政策措施。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支持铜仁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报省政府。

  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从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铜仁市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要在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产品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招商引资、宣传促销、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力争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将铜仁市建成特色鲜明的大健康医药产业示范区,推动全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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