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在全省集中统一开展肉制品等十类食品市场准入情况大检查大宣传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9-01

发文字号

闽质监监[2005]28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5-09-01

颁发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正文内容

关于在全省集中统一开展肉制品等十类食品市场准入情况大检查大宣传的通知

闽质监监[2005]283号

2005年9月1日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组织肉制品等10类食品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05]474号)精神,切实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省局决定,从9月1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省统一组织开展一场有力度、有规模、有声势的十类食品大检查、大宣传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两头并进、三级联动、四个集中、三个阶段”的要求,组织开展大检查、大宣传行动
  “两头并进”就是执法检查和宣传报道同时展开、齐头并进,执法检查为大规模、多层面、高密集、大覆盖的宣传提供内容,宣传报道为大规模、大力度、全省性的执法检查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通过检查和宣传互动,把工作推向深入;“三级联动”即省、市、县三级质监部门同时在全省集中统一检查企业、超市、集贸市场、商店、宾馆、饭店、学校生产、销售的肉制品等10类食品(具体检查要求按闽质监监[2005]221号文件执行)。
  “四个集中”即集中时间,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大检查;集中执法人员,调动省、市、县三级质监全部执法人员进行统一大检查;集中一个主题,突出对肉制品等十类食品以及老五类、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白酒市场准入情况执法检查这个主题;集中媒体进行宣传,要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省市县三级质监局要在同级的电视、广播上开辟专门节目,采取专题宣传和动态报道相结合的办法营造宣传声势,省局和设区市局还要选择一家销量大、影响广的报纸开辟专栏,开展宣传,通过媒体的三级联动,实现省、市、县三级高密集大覆盖的集中宣传。
  “三个阶段”即执法检查和宣传报道分三个阶段进行:
  9月1日至9月10日为第一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主要开展统一检查和对QS知识的普及宣传,集中统一行动从9月4日开始,省、市、县三级执法人员都要进市场、进企业开展检查,在繁华闹市区组织宣传,要请当地政府领导带队检查,发表电视讲话;要在广播电视上组织“走进QS”的百姓论坛,由消费者、质检部门、企业共同就如何认识QS,如何创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开展电视广播的访谈。
  9月11日至9月20日为第二阶段。第二阶段为执法检查阶段。要以查案源、查违法、打窝点、抽样检查为内容,宣传报道要向社会公布阶段性检查情况,曝光一批黑窝点,宣传一批“三优”企业和产品,做好食品安全的消费引导。
  9月21日至9月30日为第三阶段。第三阶段为反馈处理阶段。主要进行执法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及相关情况的反馈,宣传报道要公布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对一个月的检查执法开展回顾综述,在媒体公布一批制假造假企业“黑名单”,在网络公布抽检合格及不合格企业及其产品的名录。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宣传
  各级质监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食品集中大检查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协调统一指挥检查行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作用,宣传活动要做到“三个一”,即地方政府领导或带队检查或发表电视讲话,至少要在电视上亮一次相;电视上至少安排一次食品安全访谈节目;要有一批质监部门执法检查情况的报道。宣传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检查情况的报送
  各设区市局要在9月9日、19日、29日按附表上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报告。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