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山西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整顿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23

发文字号

晋食安协委办[2009]10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1-23

颁发部门

山西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山西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整顿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晋食安协委办[2009]103号

2009年11月23日

各市人民政府,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整顿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252号)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确保渠道畅通
  各市、各部门要将食品安全整顿信息报送工作作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汇总工作信息并随时向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要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以及上下渠道畅通。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安全整顿办)将汇总分析各市、各部门报送的工作信息,以“山西食品安全信息”形式印发。

  二、分类报送,突出重点和整体情况
  (一)专题信息报送。
  重点报送各市整顿工作中采取的重要措施、重要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整顿工作的总体工作方案、组织领导和体制建设情况、法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食品监测和监督抽检情况、本市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和查处的重大案件以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和阶段性进展。各市、各部门每月25日前汇总报送1次专题信息。
  (二)阶段性总结。
  各市、各部门要分别于2010年1月25日前和7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于2011年1月25日前报送本市、本部门整顿工作的全面总结。要求阶段性总结和全面总结要对照工作任务和计划安排,客观反映本市、本部门己经完成的任务、正在进行的任务及未完成任务的原因分析,提出进一步的改进措施。
  (三)工作简报信息。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编印的有关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简报、信息和工作动态同时抄送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其它要求
  (一)省食品安全协调-
  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市、各有关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定期通报,同时做为年度和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收集汇总各自监管领域的整顿工作信息,向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三)除保密信息外,一般信息报送均可采取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
  (四)请各市、各部门指定食品安全整顿信息报送联络员,负责向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信息与沟通情况。并请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将信息联络员姓名、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电话、电子邮箱报送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曾艳、李纲;电话:0351-3580826(传真)/3580358;地址:太原市东华门23号省卫生厅食品安全协调处;邮政编码:030013;电子邮箱: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