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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置垫江和美妇产医院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4-05-23

发文字号

渝卫复[2014]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5-23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置垫江和美妇产医院的批复

渝卫复[2014]9号

2014年5月23日

周天彬:

  你报送的设置垫江和美妇产医院的申请(渝卫医申[2014]150号)收悉。经2014年5月19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设置垫江和美妇产医院(详见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请积极开展筹建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有效期内完成设置。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渝卫医准字[2014]7号

  周天彬: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类别:专科医院。
  名称:垫江和美妇产医院。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月阳西路松林小区。
  所有制形式:其他(营利性)。
  床位(牙椅):8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妇产科、儿科(新生儿专业)、急诊医学科、预防保健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
  投资总额:1500万元。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6年5月18日止。

  批准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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