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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归脾颗粒等7个品种转换为乙类非处方药并修订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2-05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药注[2013]72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12-05

颁发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归脾颗粒等7个品种转换为乙类非处方药并修订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的通知

沪食药监药注[2013]729号

2013年12月5日

本市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归脾颗粒等7个品种转换为乙类非处方药并修订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3]122号),决定将归脾颗粒等7个品种由甲类非处方药转换为乙类非处方药,并对上述7个品种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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