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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8-19

发文字号

京卫健促字[2016]2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8-19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卫健促字[2016]21号

2016年8月19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继续开展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下达的2016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资金和工作量已经全部到位,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各项目区和项目执行单位要高度重视2016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统筹安排使用好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来源的公共卫生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做好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以转移支付形式下达,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资金使用范围使用资金,设专人管理,专项使用,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各区卫生计生委要及时向本区财政局申请相关工作经费,及时拨付到有关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并督促其按时开展工作。经费使用要遵循市财政以及区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

  三、做好信息收集,按时报送各类资料
  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各种业务资料、资金使用情况、照片简报等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请各项目实施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并于2016年8月30日前将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联络表(附件2)报至市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处。各项目单位于2017年6月底前做好本年度项目的终期总结。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通知》(国卫宣传健便函[2016]258号)已发至邮箱 zbdf2015@sina.com(密码:zbdf123456),请自行下载。

  (联系人:周月娜,汤伟民;联系电话:83970698;传真:83970697;邮箱: zbdf2015@sina.com

  附件1:北京市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通知》(国卫宣传健便函[2016]258号)要求,特制定我市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方案。

  一、健康促进区建设
  (一)项目目标
  倡导健康先行理念,开展健康促进区建设。以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为重点,在区政府建立健康促进区管理协调机制,制定有利于健康的政策性文件,开展各种健康促进场所创建活动,建立健康促进长效机制。
  (二)项目执行时间
  2016年8月-2018年7月
  (三)项目区及任务要求
  1.工作任务
  西城区、门头沟区为第三批全国健康促进区项目建设试点。按照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工作标准和方案,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制定健康促进的公共政策,全面建设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干预活动,改善健康环境,营造健康氛围,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创新工作机制,合理评价工作效果。
  2.经费分配
  健康促进区建设经费50万元,每个区25万元,直接拨付西城区、门头沟区,用于开展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
  (四)项目组织实施
  1.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北京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人员培训,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收集、整理、上报、分析相关数据,配合市卫生计生委开展监督评估。
  3.区政府负责落实各项试点措施,成立领导协调机制和办公室,制定本地区健康促进区建设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健全工作网络。明确健康优先领域,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
  4.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在市级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及时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国家和市级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二、12320热线戒烟咨询服务
  (一)项目目标
  加强北京12320热线戒烟咨询和干预服务的能力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打造北京12320戒烟热线品牌,为广大人群提供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和切实有效的戒烟服务,提高吸烟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规范北京12320热线戒烟干预管理与服务,建立健全可持续性提供戒烟服务的热线运行机制。
  (二)项目执行时间
  2016年8月-2017年7月
  (三)项目任务及要求
  1.工作任务
  开展戒烟管理人员与戒烟咨询员培训,提高戒烟咨询服务能力,为吸烟者提供热线戒烟干预服务。按照《12320卫生热线戒烟干预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招聘与培训戒烟专员、建立专家队伍、完善戒烟信息资源库建设,完善戒烟干预标准化流程,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吸烟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价。
  2.经费分配
  12320戒烟咨询服务项目经费18万元,由北京12320统筹安排。
  (四)项目组织实施
  1.市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处负责项目的总体组织协调和管理,并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经费使用进行监督评估。
  2.北京12320卫生热线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完善机制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北京12320卫生热线戒烟服务的能力建设、戒烟信息资源库建设和戒烟热线宣传推广,开展经验交流,提供戒烟干预服务等。

  三、健康促进医院创建
  (一)项目目标
  1.以无烟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成果,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技术,规范戒烟门诊服务,提高戒烟服务水平,为全市居民吸烟率逐步下降提供支持。
  2.以健康促进医院为切入点,探索不同级别医院的健康促进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策略措施和技术方法。
  3.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经验交流,加强医院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合作。
  (二)项目执行时间
  2016年8月-2017年7月
  (三)项目任务及要求
  1.工作任务
  (1)结合健康促进县(区)创建工作,重点在西城区和门头沟区创建至少12家健康促进医院,并带领全市已有健康促进医院开展相应工作。
  (2)继续在北京安贞医院、复兴医院和解放军总医院开展规范化戒烟门诊建设。要求具有专门诊室、诊疗设备、药品储备等硬件设施,同时还要配备专门的、有能力提供戒烟服务的医务人员,并加强对戒烟咨询服务人员的培训。
  2.经费分配
  健康促进医院创建项目经费16万元;戒烟门诊经费21万元,合计37万元。由北京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统筹安排。
  (四)项目组织实施
  1.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北京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人员培训,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收集、整理、上报、分析相关数据,配合市卫生计生委开展监督评估。
  3.各区卫生计生委负责本辖区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4.各区疾控中心对试点医院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评估,上报区项目工作总结。
  5.各项目试点医院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上报院级项目工作总结。

  四、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
  (一)项目目标
  继续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流行监测,加强监测系统建设,提高数据质量,为制订健康促进和烟草控制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项目执行时间
  2016年8月-2017年7月
  (三)项目任务及要求
  1.工作任务
  按照北京市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与烟草流行监测方案要求,在北京市8个区内完成国家级监测点监测任务。保证监测质量,上报监测数据,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利用。通过监测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北京市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系统,将其作为健康教育的核心业务工作,提高健康教育专业队伍的能力。
  2.工作对象
  15-69岁城乡常住人口。
  3.项目监测范围
  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的8个国家监测点为西城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房山区、顺义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
  4.经费分配
  健康素养与烟草流行监测项目经费40万元,由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根据各区任务量统筹安排。
  (四)项目组织实施
  1.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北京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人员培训,组织实施项目具体任务,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收集、整理、上报、分析相关数据,配合市卫生计生委开展监督评估。
  3.各区卫生计生委负责本辖区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4.各区疾控中心负责项目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项目方案完成基础资料的收集、实施现场调查、现场调查质量控制与相关表格的填写、数据录入或答题卡填涂,提交数据资料等。

  五、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健康教育
  (一)项目目标
  1.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围绕重点卫生工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能力建设,逐步提高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以及合理用药、食品安全、职业病、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重点领域健康教育,提高居民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项目执行时间
  2016年8月-2017年7月
  (三)项目任务及要求
  1.艾滋病健康教育
  (1)工作范围:全市16个区及燕山地区。
  (2)工作任务:围绕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艾滋病防治知识等重点宣传内容,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普及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市级:组织1次大型宣传活动和1次讲座;在本地主流网站设立宣传专栏,在本级媒体发布宣传信息,制作宣传材料,在医务人员中至少开展1次反歧视宣传活动,覆盖80%以上医务人员。
  区级:组织1次大型宣传活动,在广播、公共交通工具等媒体上定期播放公益广告和核心信息,利用手机短信等新型传媒开展宣传,在公共场所放置宣传材料。在医务人员中至少开展1次反歧视宣传活动,覆盖80%以上医务人员。西城区和怀柔区结合健康促进区建设项目做好各类健康促进场所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
  (3)经费分配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21万元,西城区9万元,怀柔区9万元,共计39万元。
  2.结核病健康教育
  (1)工作范围:全市16个区及燕山地区。
  (2)工作内容:制作市级结核病健康教育材料,组织 “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发布结核病防治宣传知识,利用地铁移动电视发布结核病防治宣传短片,在主流网站及市级媒体宣传核心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发布结核病防治公益宣传广告,开展结核病防治常规宣传活动及市区两级联合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进社区的现场宣传活动。
  (3)经费分配:结核病健康教育经费39万元,由市结控所统筹安排。
  3.其他健康问题健康教育
  (1)工作范围:全市16个区及燕山地区。
  (2)工作内容:在全市开展以无烟生活、科学就医、合理用药为主题的健康教育活动。采用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媒体健康传播、设置宣传栏、播放视频材料、举办讲座、个体化健康教育等具体形式进行。
  (3)经费分配:经费2万元,由北京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统筹安排。
  (四)项目组织实施
  1.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北京市疾控中心、北京市结控所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统一制作风格、统一招标印刷的形式制作宣传材料。
  3.各区卫生计生委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区项目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资料上报工作。
  4.各区疾控中心负责项目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总结上报工作。

  六、地域性疾病健康教育
  (一)项目目标
  1.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围绕重点卫生工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能力建设,逐步提高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普及我市常见地域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项目执行时间
  2016年8月-2017年7月
  (三)项目任务及要求
  1.地方病健康教育
  针对碘缺乏病和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制作健康教育材料,采用媒体宣传、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健康讲座、公众咨询、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栏等多种活动形式,普及防治知识,促进形成健康生产、生活行为。
  (1)工作范围:东城区、海淀区、昌平区、怀柔区。
  (2)工作内容:东城区和海淀区针对碘缺乏病开展健康教育,昌平区和怀柔区针对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开展健康教育。
  (3)经费分配:市疾控中心传地所4万元,东城区、海淀区、昌平区、怀柔区各1.5万元,共计10万元。
  2.鼠疫健康教育
  通过继续教育、发放案头提示等多种健康教育形式,达到提高医务人员和疾控人员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隔离鼠疫病例的能力。
  通过健康宣教、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特别是高危群体鼠疫知识知晓率,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急热待查、疑似、临床诊断鼠疫病例进行筛查和报告,由市疾控中心进行实验室确诊。各区疾控中心及时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疫情报告。市疾控中心及时掌握全市疫情确切情况,分析流行动态和发展趋势。
  (1)工作范围:全市16个区。
  (2)经费分配:经费9万元,由北京市疾控中心传地所统筹安排。
  (四)项目组织实施
  1.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北京市疾控中心负责地域性疾病健康教育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统一制作风格、统一招标印刷的形式制作宣传材料。
  3.项目区卫生计生委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区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资料上报工作。

  附件2:北京市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联络表

  单 位

  主管领导

联络员部  门(科 室)职务/职称联系电话及手机邮  箱备  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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