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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局系统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3-17

发文字号

津卫人[2008]8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3-17

颁发部门

天津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局系统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卫人[2008]84号

2008年3月17日

市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卫生局系统工作实际。市卫生局制定了《天津市卫生局系统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照此执行。

  天津市卫生局系统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08]2号)精神,结合市卫生局系统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以市人事人才工作会议为指导,以《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为依据,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在岗位设置工作中既要积极稳妥,借鉴试点单位的经验,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方法步骤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从2008年3月25日开始,原则上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七个阶段:
  (一)建立组织(3月25日~3月31日)
  1.建立市卫生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程津新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局人事处、组织处、政策法规处、工会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人事处负责具体工作。
  2.各单位要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人事科(处)、党办、工会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处)。各单位请于3月31日前将你单位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市卫生局人事处。
  (二)学习动员阶段(3月25日~4月5日)
  市卫生局将组织召开天津市卫生局系统人事工作会议,会上对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部署。会后,市卫生局人事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人事部、卫生部和我市的相关政策,特别是《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并就组织实施提出要求进行部署。
  各单位要在动员、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进行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政策,充分认识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目的、主要特点及岗位设置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实保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三)制定岗位设置方案阶段(4月6日~5月6日)
  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要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1.摸底调查:对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的基本情况要进行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人员的职称、职务、学历、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情况。
  2.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本单位所属类型,岗位设置原则、标准和依据,岗位总量,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岗位最高等级,三类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等。
  3.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和《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岗位)统计表》(见附表)。
  4.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报市卫生局审核核准。
  (四)审核核准阶段(5月7日~5月20日)
  各单位将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和《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岗位)统计表》报市卫生局人事处,同时,携带机构编制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市卫生局批准的中层领导干部职数文件、市卫生局印发的专业职称结构比例数据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核准的主要依据是,人事部与相关部委联合下发的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意见和机构编制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等。
  各单位审核核准时间,另行通知。
  (五)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各单位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应包括:指导思想、原则,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超过核定结构比例的核减办法,与单位现行的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等制度相衔接等内容。请于5月31日前报卫生局人事处备案。
  (六)岗位聘用阶段(6月1日~6月20日)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津政发[2003]75号)规定,各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具体岗位类别,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在实施岗位聘用工作中,应严格履行人员聘用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总结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各单位在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后,要认真对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等情况进行总结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补充完善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市卫生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将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单位可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十分复杂、十分艰巨的任务。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指导、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推动。
  (二)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各单位人事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家和我市相关文件,吃透精神,准确掌握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稳慎实施、确保稳定。各单位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对这项工作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超前谋划,提出预案;对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卫生局人事处汇报,不要擅自、草率地处理,要用心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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