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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智慧百乡千村健康医养扶贫工程考核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17

发文字号

抚府办发[2018]2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抚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4-17

颁发部门

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智慧百乡千村健康医养扶贫工程考核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抚府办发[2018]28号

2018年4月17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智慧百乡千村健康医养扶贫工程考核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智慧百乡千村健康医养扶贫工程考核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为推动抚州智慧百乡千村健康医养扶贫工程(以下简称“智慧百乡千村工程”)的创新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全方位为村(居)民健康服务的积极性,形成激励优秀村医、社区医生精细化、持久化做好农村、社区健康医养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尽快把抚州建成全国医疗改革、健康惠民、精准扶贫事业的样板,筹集智慧百乡千村工程奖励资金,对全市2018年度开展智慧百乡千村工程的市本级管理的市城区、临川区、广昌县、崇仁县和南丰县进行绩效考核和资金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参与智慧百乡千村工程的市级综合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务工作者,临川区、广昌县、崇仁县、南丰县参与智慧百乡千村工程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工作者。

  二、奖励资金筹资
  (一)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筹资100万元,用于市城区、临川区、广昌县、崇仁县和南丰县进行绩效考核和资金奖励。临川区、广昌县、崇仁县、南丰县县(区)财政按不低于1:4的比例筹资(其中临川区100万元以上、广昌县60万元以上、崇仁县60万元以上、南丰县60万元以上),总额在380万元以上,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二)如绩效考核和资金奖励总额突破原有奖励资金额度时,各县(区)可适当提高奖励资金的配比,切实保证绩效考核和奖励资金发放。

  三、奖励资金使用
  县(区)卫计委对参与智慧百乡千村工程的医务工作者进行评选和考核,根据评选和考核结果按奖励资金总额由县(区)直接发放。年度终了,市卫计委将督促落实考核奖励金额发放到位,向市财政申请拨付奖补资金,经市财政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按考核奖励金额的20%,下达市级奖补资金。市本级管理的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市卫计委进行评选和考核,由市财政局根据评选和考核结果,按季拨付。

  四、优秀村医、社区医生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优秀村医、社区医生达标月度标准。
  1.第一个月为不少于150位村(居)民注册智慧平台账号,并加入到本村智慧平台成为室成员,其中至少要有30个外地子女成员(成员列表村(居)民账号需要更换村(居)民本人照片作为头像),以后每月注册入室村(居)民或外地子女人数不少于100人,入室成员数达到400人后不再考核(如本村贫困人口和孤残老病重点人口低于400人,应该做到全部注册入室)。
  2.第一个月为不少于100位村(居)民建立档案(包括卫生档案,健康资料和健康调查问卷),档案完成标准为每份卫生档案缺项不能超过1项,健康资料缺项不能超过5项(其中不适合抚州地区村(居)民的项目可不填),健康调查问卷为必填项,以后每月为村(居)民建档数不少于100人,达到400人后不再考核(如本村贫困人口和孤残老病重点人口低于400人,应该做到全部建档)。
  3.每月利用智慧平台为50-70位村(居)民进行日常物联监测服务(其中因病致贫人口应做到全覆盖),日常健康物联监测包括血氧监测、体温监测、血压监测、心电监测、血糖监测各1次;每位村(居)民进行日常健康物联监测时,需面对本村智慧医疗平台视频屋的摄像头,由乡村医生、社区医生在日常监测视频屋里进行现场视频拍照,并将照片自动保存在该视频屋留言板,外出上门服务时应在室健康剪影拍照或上传。
  4.每月为同一个村(居)民累积5天日常健康监测、总人数达到10-16人,上述10-16位村(居)民日常健康物联监测中的血氧监测不少于5天,体温监测不少于5天,血压监测不少于5天,心电监测不少于2天,血糖监测不少于1天;上述10-16位村(居)民每次进行日常健康物联监测时,都需面对村平台视频屋的摄像头,由乡村医生、社区医生在日常监测视频屋里进行现场视频拍照,并将照片自动保存在该屋留言板,上述每位村(居)民一个月中在视频屋现场拍照的次数不少于5天。
  5.每月帮助不少于2个外地子女下载客户端并进行使用(外地子女下载客户端并注册入室达到50人时不再考核),每月外地子女不少于2人利用智慧平台与本村留守老人、孩子进行文字或图片互动。
  6.每月为村(居)民做50-70人次中医理疗按摩服务,在本村医务室的健康剪影中自己创建一个相册为:“中医理疗服务”,将每次为老人服务的照片上传到中医理疗服务相册中。
  7.实现智慧平台问诊,问诊包括村医、社区医生对村(居)民的处方问诊记录,每月不少于20人次,其中因病致贫人口的问诊记录应做到全覆盖,同时还包括向上级医生的远程问诊,每月不少于1例。
  8.使用本村智慧服务平台为不少于6个签约家庭医生的村(居)民进行上门巡诊服务,其中因病致贫人口的上门巡诊应做到全覆盖,并在该村(居)民家里用智慧平台中该村(居)民的小屋留言板或屋相册拍照记录。
  9.利用智慧平台认真记录县区卫计委和乡镇卫生院布置的各项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拍摄相关照片记录不少于6张,发布文字记录不少于2条。
  10.充分发挥智慧乡村平台在为村(居)民提供全链条医疗健康服务方面的优势,使困扰村(居)民的中老年慢病、疑难病,得到更加及时、高水平、高精准的筛查体检分析治疗;尤其是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得到改善;每月形成不少于一条完整的案例和平台记录发室博客;每月有文字工作总结发室博客。
  11.只有1名医生的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秀村医(社区医生)的奖励标准可按浮动区间的下限执行;有2名医生的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秀村医(社区医生)的奖励标准可按浮动区间的中限执行;其他的按上限执行。
  (二)优秀村医(社区医生)、良好村医(社区医生)达标年度标准。
  1.参照上述优秀村医、社区医生月度评选标准,全年有9个月以上获得月度优秀村医、社区医生,并且完成全村所有人口的智慧平台注册和个人健康医疗系统中个人档案的建立(全村人口超过3000人时,注册建档人数不低于2000人),可荣获年度优秀村医、社区医生奖。
  2.全年有6个月以上获得月度优秀村医、社区医生,并且完成全村50%以上人口的智慧平台注册和个人健康医疗系统中个人档案的建立(全村人口超过2000人时,注册建档人数不低于1000人),可荣获年度良好村医、社区医生奖。

  五、村医奖励金额设置
  (一)月度优秀村医、社区医生奖励金额。
  上述优秀村医、社区医生考核内容全面达标,给予月度优秀村医奖,发1000元/月。
  (二)月度良好村医、社区医生奖励金额。
  上述优秀村医、社区医生考核内容只有一项没有达标,且不能为同一村(居)民累计五天监测需要达到20人这一项,给予月度良好村医、社区医生奖,发800元/月。
  (三)月度单项奖励金额。
  1.每个月为不少于50-70位村(居)民进行日常物联监测服务(其中因病致贫人口应做到全覆盖),日常健康物联监测包括血氧监测、体温监测、血压监测、心电监测、血糖监测各1次;每位村(居)民进行日常健康物联监测时,需面对本村智慧医疗平台视频屋的摄像头,由乡村医生、社区医生在日常监测视频屋里进行现场视频拍照,并将照片自动保存在该视频屋留言板,外出上门服务时应在室健康剪影拍照或上传,可奖励单项奖200元/月。
  2.每个月帮助不少于10个外地子女下载客户端并进行使用,至少10个外地子女利用智慧平台与本村留守老人、孩子进行照片或文字互动,可奖励单项奖100元/月。
  3.每个月为同一村(居)民累积5天进行日常物联监测服务、总人数达10-16人,上述10-16位村(居)民日常健康物联监测中的血氧监测不少于5天,体温监测不少于5天,血压监测不少于5天,心电监测不少于2天,血糖监测不少于1天;上述20位村(居)民每次进行日常健康物联监测时,都需面对村平台视频屋的摄像头,由乡村医生、社区医生在日常监测视频屋里进行现场视频拍照,并将照片自动保存在该屋留言板,上述每位村(居)民一个月中在视频屋现场拍照的次数不少于五天,可奖励单项奖200元/月。
  4.每个月为村(居)民做50-70人次中医理疗按摩服务,在本村医务室的健康剪影中创建一个相册为“中医理疗服务”,将每次为老人服务的照片上传到中医理疗服务相册中,可奖励单项奖100元/月。
  5.通过智慧平台问诊对村(居)民问诊处方进行记录,每月不少于20人次,其中因病致贫人口的问诊记录应做到全覆盖,同时向上级医生的远程问诊,每月不少于1例,可奖励单项奖100元/月。
  (四)年度优秀村医、社区医生奖励金额。
  达到年度优秀村医、社区医生标准,可荣获年度优秀村医、社区医生奖,奖励金额为3000元。
  (五)年度良好村医、社区医生奖励金额。
  达到年度良好村医、社区医生标准,可荣获年度良好村医、社区医生奖,奖励金额为1500元。

  六、远程问诊资金设置
  (一)对乡、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代患者向市、县级医院进行问诊金额设置:乡镇卫生院按实有医生人数的50%并进入远程问诊系统的医生,每月接诊量不少于30次,固定发放奖励120元。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实有医生人数的50%并进入远程问诊系统的医生,每月接诊量不少于20次,固定发放奖励80元。
  (二)市、县级医院医生回复远程问诊的金额设置:三级医院正高职称医生10元/次,副高职称医生8元/次,中级职称医生6元/次;二级医院正高职称医生8元/次,副高职称医生6元/次,中级职称医生5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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