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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关于共建天津医科大学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5-10-20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15]2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10-20

颁发部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

正文内容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关于共建天津医科大学的意见

津政发[2015]29号

2015年10月20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司、局,教育部有关司、局:

  为加强医教协同,促进教改服务医改,加强医学人才培养, 推动卫生计生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经共同协商,决定共建天津医科大学,并形成如下意见:

  一、共建目的
  通过共建,指导医学院校以需求为导向,深化院校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地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加大对中西部薄弱地区医学院校和人才培养的帮扶力度,提升人才培育能力,促进本土化医学人才培养;推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积极参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并发挥示范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天津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天津医科大学的领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办学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天津医科大学的支持力度,为天津医科大学跨越发展提供优先安排和重点扶持。具体任务如下:
  1.积极支持学校新校区建设。把天津医科大学作为提升天津市整体医学教育的重中之重,结合天津市建设健康产业园区的契机,在园区内规划面积1952亩用于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统筹研究并帮助天津医科大学做好战略发展规划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步伐,拓展学校办学空间。
  2.大力支持学校学科与平台建设。支持天津医科大学围绕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在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支持天津医学表观遗传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3.积极支持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在天津市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行动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方面对学校给予倾斜支持,引进一批在学术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
  4.积极支持学校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加强医教协同,将天津医科大学长学制教育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全部纳入地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供能够满足“5+3”一体化培养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求的培训基地。
  5.加大对天津医科大学的经费投入。确保到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生均拨款标准水平不低于部属高校医学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水平,并随着部属院校医学专业生均拨款标准的提高而提高。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指导,通过政策倾斜和项目扶持,深化院校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学校根据卫生计生行业需求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体任务如下:
  1.对天津医科大学的改革、发展、建设给予更多的指导与扶持。支持和引导天津医科大学积极开展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和建设,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及项目申报和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建设、专业申报、招生计划审批、教改项目申报、教学质量工程申报、成果申报、人才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政策倾斜。
  2.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深化医改、加强附属医院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政策倾斜。

  三、天津医科大学的责任和义务
  服从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的指导,遵循医学教育规律,深化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实现医教研协调发展。
  天津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要主动适应卫生计生事业改革与发展需求,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重视和支持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及基层适用人才的培养,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重视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首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在85%以上,为全国树立标杆;重视和支持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积极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医学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对口帮扶中西部地区医学院校,提升办学水平。具体包括:
  (一)围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调整数量规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办学水平,重点加强医学人文职业素养和临床实践技能训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积极扶持中西部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及革命老区医学院校,通过对口帮扶、定向培养、师资培训、骨干进修等方式帮助边远地区院校尽快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缓解边远地区或临近省份卫生人才短缺的突出困难。做好天津市对口帮扶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定向培养医学本科生工作,从2014年开始,连续3年为甘南藏族自治州定向培养90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做好援疆、援藏、援甘工作,定期选派大学医院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博士团)赴疆、赴藏、赴甘对口支援。
  (三)积极参与和支持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着重在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天津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要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本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教育管理部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安排专人负责培训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培训基地职能的综合性医院要设置全科医学科,牵头协调组织相关临床科室和基层实践基地,抓好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卫生人才培养情况,列入附属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投入、高校和医院评审、干部任职的重要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人员中,中西部地区的学员年均占比不低于10%。
  (四)认真履行本意见要求,完成好共建任务,并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效。

  四、组织与实施
  (一)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及共建院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年度任务,严格目标考核。共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3年作为一个建设考核周期。
  (二)共建过程中未尽事宜,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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