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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的通知》等3个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9-24

发文字号

沪卫办医政[2012]03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09-24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的通知》等3个文件的通知

沪卫办医政[2012]032号

2012年9月24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监督所,骨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医学会:

  为规范人工关节置换技术的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先后制定印发了《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卫办医政发[2012]68号)、《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卫办医政发[2012]93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人工关节置换技术管理的补充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705号)等3个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以上文件请直接从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上海市医学会应及时、客观、公正地做好相关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工作;相关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应加强对准予开展相关诊疗技术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控制和动态管理工作;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和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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