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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12-25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呼和浩特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12-25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12月25日

各旗县区卫生计生局:

  为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市四区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市四区卫生计生局遵照执行,其它旗县卫生计生局参照本方案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一、创建目标
  坚持以流动人口健康为中心,以政府主导、卫生计生牵头、部门协作为保障,以建机制、保基本、补短板、提能力为重点,创新理念和举措,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升。到2020年末,流动人口健康素养达到18以上,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项目的知识率达到90%以上,市四区全部实现“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健全、服务能力增强、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可及性、获得感全面提升”的建设目标,每个区至少建成2个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示范社区。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与综治、农民工办、公安、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政策统筹,以目标管理责任制为纲,完善部门间互通、互联工作制度。明确相关科室及有关专业机构职责分工。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常住人口数量落实服务经费,保障在本地居住6个月以上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受共享服务。
  (二)强化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能力。
  县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优化配置、合理布局。每万人配置2-3名合格全科医生。加强对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办事处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增强面向流动人口开展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和健康宣传教育能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人员按流动人口数量“千人一员”配置。密切联系计生协,提升计生协服务流动人口的能力,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市场、企业、产业园区建立包含当地80%以上流动人口的计生协会组织。
  (三)突出抓好重点服务工作的落实。
  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等有关规定,在流动人口中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计划生育等重点服务,有效改进服务质量,做好异地服务的接续。向流动孕产妇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改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注重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等促进家庭发展的服务,支持、鼓励流动人口按政策生育。
  (四)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
  以流动人口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为目标,精准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系列活动,以均等化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学校为点,在流动人口中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加强流动人口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相关疾病传播。持续推进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建设,有效预防和控制流动人口职业病危害。将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融入卫生城镇、健康促进县(区)等创建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文件。
  (五)鼓励创新工作举措。
  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流动人口相关信息跨县(市、区)、跨部门共享,发挥信息化对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分析统计的支撑作用。探索开展流动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方式方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供给,探索建立社会、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元供给模式。

  三、工作安排
  自治区卫计委将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即:2017年10月--12月为工作启动阶段;2018年1月--8月为工作推进阶段;2018年9月--12月为督导评估阶段;2019年1月-2020年为提升推广阶段,并且每年要从全区选取3个旗县(市、区)推荐为国家级流动人口均等化示范旗县(市、区)。市卫计委按照自治区卫计委部署,结合全市流动人口工作现状,制定了我市分年度创建旗县区名单,并将在政策、经费方面给予创建地区以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计委将把创建工作作为全市流动人口卫生计生重点工作来抓,并与年度考评挂钩。各创建旗县区充分利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协调小组等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委内外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示范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宣传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总结并适时推广创建工作经验,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督导评估。创建地区要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制定详细的、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分解、量化各项工作指标,可结合《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相关目标,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对创建效果进行有效监测与评估,做好工作经验和成效总结,于每年年底前上报当年均等化旗县创建工作材料。

  按照流入人口2万以上为重点创建旗县区的要求,全市只有市四区为创建地区。根据各地流动人口工作情况,确定2018年新城区完成创建任务;2019年玉泉区、赛罕区完成创建任务;2020年回民区完成创建任务。其它旗县可根据示范旗县区要求自行安排流动人口均等化示范乡镇、办事处、社区创建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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