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答复:WHO格式的药品证明文件

发布日期

2003-01-29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CDE电子刊物

正文内容
    出口国公证机关及我国使领馆的公证文件是为了证明政府文件的真实性。如提供的是符合WHO格式(语种为英文)的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了相应的中译文,则可不要求公证文件和认证文件;如为复印件或不符合WHO格式或非英文语种,则必须提供公证文件和认证文件,其中公证文件应证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的内容一致或中译文与原文内容一致,使馆的认证文件则应证明原件的签发人确为所在国政府官员。
类别:审评三部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