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医疗器械“聚能离子祛斑贴”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6-20

发文字号

赣食药监械[2011]1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6-20

颁发部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医疗器械“聚能离子祛斑贴”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赣食药监械[2011]16号

2011年6月20日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4月份,国家局和省局在对我省重点媒体的医疗器械广告监管中,监测到聚能离子祛斑贴(广告中名称:胡氏一绝祛斑贴)产品的严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违法情况详见附件)。为保证公众用械安全,根据《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聚能离子祛斑贴产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立即暂停在我省范围内的销售。

  请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国家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要求,依据《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立即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医疗器械进行处理,并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

  有关处理结果请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省局医疗器械处。报送的处理结果应包括: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的情况、对违法发布广告企业信用记录情况、行政强制措施执行情况。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