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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0-23

发文字号

常卫函[2017]14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常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10-23

颁发部门

湖南省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卫函[2017]148号

2017年10月23日

各区县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贺家山原种场卫生计生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常德市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到有关问题与情况请及时与我委法监科联系。联系人:曹景雯,联系电话:0736-7705029。

  常德市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12号)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业系统不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一步明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加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管控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纳入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平台,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医疗卫生机构不发生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导致的人员死亡安全生产事故。

  三、组织领导
  市卫生计生委成立由李长春同志任组长,张业新同志任副组长,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法监科。
  各地卫生计生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参照市卫生计生委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底,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医用氧气、燃气燃油、实验室试剂等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2017年10月)。各地、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工作氛围。
  2.整治阶段(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集中整治,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3.总结阶段(2019年11月)。各地、各单位总结经验成果,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卫生计生委法监科,由市卫生计生委法监科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和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五、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1.全面摸排风险。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本地区、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和现实管理状况,排查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风险和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2.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各地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2017年11月底前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完成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评估检查工作,并形成专家会诊检查隐患清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
  3.加强高危化学品储存、使用及场所的管控。要根据国家公布的高危化学品目录,加强氰化物等高危化学品储存、使用及场所的管控,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危化学品运输和废弃处置的衔接。
  4.强化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和工作要求,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认真开展督促检查。
  5.强化危险化学品科研安全监管。2017年11月中旬前完成制定危险化学品在科研活动中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明确相关实验室、储存场所等地安全条件,加强危险化学品作业过程管理,特殊作业严格履行作业审批制度,防范事故发生。
  6.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
  7.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标准化管理。完善危化品安全管理标准,提高管理质量,规范检查内容,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8.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要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9.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单位自身安全管理能力。积极运用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要积极加入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数据库。
  10.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加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方面的投入,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能力建设标准,规范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培训。加强岗位人员操作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加强正面主动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分工、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工作责任;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清单和保障措施,确保任务不遗漏、标准不降低。2017年11月中旬前,请将实施方案报市卫生计生委法监科(联系人:曹景雯,电话:15773663059,邮箱:360124777@qq.com)。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向市卫生计生委法监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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