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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28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辽宁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各医院、委直属各单位:

  按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2〕号)要求,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统及账号管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s://cmegsb.cma.org.cn)进行填报。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二、网上申报时间:

  (一)新申报项目:2021年7月29日0:00至2021年9月1日24:00; 

  (二)备案项目:2021年7月29日0:00至2022年1月16日24:00。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申报项目;每个项目负责人每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授课任务; 

  (二)根据《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每年需完成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少于2项6学分(或国家级、省级各1项),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基地负责人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三)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及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四)其他申报要求详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附件);

  (五)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并积极组织申报,申报前要严格开展项目的审核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全继委办公室。

  (六)《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纸质版(A4纸打印一份)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申办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9月7日17:00前报送或邮寄至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Word版(文件命名规则:申请代码+申办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发送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联系人:尚勇

  联系电话:024-23388493 

  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联系人:崔小岩、张月

  联系电话:024-81006128、024-81006138 

  电子邮箱:lnsjxyxjybgs@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320、321房间 

  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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