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活动方案》的通知
浦卫计中医[2017]12号
2017年7月24日
各卫生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
《中医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五十九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通知》(国
中医药法监发[2017]4号)、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意见》(沪卫计中发[2017]14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浦东新区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实施,并把本单位实施方案于2017年8月15日前上报至新区中医药发展中心(pdzhongyiban@126.com)。
浦东新区关于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
《中医药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是中医药领域的根本大法,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为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抓紧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意见》(沪卫计中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中医药法》”为主题的活动。
二、目标要求
新区各卫生单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
《中医药法》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
《中医药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
《中医药法》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精神实质,系统学习
《中医药法》基本内容,精准把握
《中医药法》内涵,并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要求,推动新区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8月15日)
各单位按照本活动方案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方案,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对单位职工进行全面动员,结合单位实际,抓好活动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6日-10月15日)
1、开展学习培训
新区卫计委通过卫生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及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会组织系统内领导干部及中医药管理人员开展
《中医药法》集中授课。各单位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征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格局,提高医务人员尤其是中医药从业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2、加强宣传普及
新区卫计委把学习宣传贯彻
《中医药法》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通过新区中医药文化宣传主题活动、中医六进等活动及“浦东发布”、“浦东卫生计生”、“浦东新区中医药发展中心”等公众平台加强普及宣传。各单位要统筹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及新媒体作用,通过LED等媒介滚动播放活动主题宣传语,开设专题宣传栏,组织开展知识讲座、普法资料发放、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楼宇等形式多样、市民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
中医药法,提高全社会对
《中医药法》的关注度和知晓率,为
《中医药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狠抓贯彻落实
新区卫计委梳理与
《中医药法》不符及与上海市相关部门完善修订部分有冲突的相关政策,加快推进本区相关配套政策修订及完善工作。各单位对照
《中医药法》内容,认真梳理、及时修订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并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贯彻落实好
《中医药法》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中医药服务监管、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国际化交流与合作,推动新区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良好发展。
(三)总结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向新区卫计委汇报
《中医药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情况,认真收集工作中的经验及成果、亮点进行总结,并将相关信息材料梳理报送至新区卫计委中医药发展与科教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动浦东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与日常普法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特点和社会需求,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形式,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落细、落实。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普法中的作用,增强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实践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精心组织策划,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在活动方案规定动作外鼓励各单位创新活动方式,采取自选动作扩大宣传效果,扩大主题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