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陈进等同志入选2014年度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28

发文字号

浙卫发[2014]10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9-28

颁发部门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员会、省财政厅

正文内容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陈进等同志入选2014年度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

浙卫发[2014]108号

2014年9月28日

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财政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3]1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地各单位择优推荐、专家综合评审、公示、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确定陈进等32位同志为2014年度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开展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和健康浙江战略,完善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造就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创新人才培养要求,认真制定培养计划,落实配套经费,优化支撑条件,加强人才培养的考核、管理与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成长发展环境。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