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明县建设健康县(2015-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崇府办发[2015]21号
2015年4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崇明县建设健康县(2015-2017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崇明县建设健康县(2015-2017年)行动计划
自2003年起,崇明县按照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的总体要求,已连续开展四轮建设健康县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社会”的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清洁家园活动,全面推进健康场所建设,大力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着力提升全县市民健康自我管理技能和健康素养,在积极促进社会、环境和人群的健康协调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根据《上海市健康促进规划(2011-2020年)》(沪府办发[2011]11号)和《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15-2017年行动计划》(沪府办发[2014]6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依托有效的社会动员,通过持续开展市民健康行动,使全县人群健康素养监测水平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明显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者在总人群中比例明显提高;成人吸烟率呈下降趋势,人群在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率持续降低;食品安全核心知识的公众知晓率稳步提升,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氛围进一步形成;市民科学就医行为逐渐养成,促进就医环境有所好转;市民健康文明意识继续增强。
二、行动原则
(一)全民参与,形成合力
坚持社会动员贯穿行动计划始终,依托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的社会动员平台,广泛组织引导市民参与健康主题促进活动,形成部门合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以人为本,健康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结合,从满足市民基本健康需求出发,大力普及健康自我管理知识,提高市民健康素质,引导市民实现健康自我管理。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坚持注重实效、惠及市民的原则,聚焦突出问题,运用科学干预措施,控制相关健康危险因素,提升健康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平衡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健身”市民行动
大力普及科学健身的理念和常识,坚持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切实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发挥其在科学健身等健康生活方式活动中的促进与指导作用。继续加大自行车绿道、百姓健身步道的建设力度,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推动学校体育场所在非教学时间对社会开放工作。积极培育体育社区组织,倡导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推广广播操和工间操。建立体卫协作制度,每年为1万名成年人、全体学生开展体质监测工作,为300名弱体质人群进行运动干预。
通过上述工作,使广大市民健身意识、健身知识知晓率和健身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
牵头部门:县体育局
配合部门:县卫生计生委、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爱卫办
(二)“控制烟害”市民行动
根据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完善依法控烟推进机制,切实加大控烟监管力度,逐渐降低法定禁烟区域二手烟暴露率。大力推动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和各类法定控烟场所参与无烟环境建设。广泛开展烟草烟雾危害核心知识与控制技能的健康科普或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公众对烟草烟雾危害知识的知晓率和对室内吸烟行为的劝阻率。加大戒烟门诊建设力度,推广戒烟简短干预服务,在社区、单位探索开展戒烟干预活动。
通过上述工作,使广大市民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各类控烟活动,充分发挥公务员、教师、医务人员等群体在控制烟害活动中的示范作用,有戒烟意愿的吸烟者能积极参与戒烟干预活动并取得成效。
牵头部门:县爱卫办
配合部门:县卫生计生委、县经委、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文广影视局、县体育局、县旅游局、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县交通港口局、县政府机管局、县文化执法大队、食品药品监管崇明分局
(三)“食品安全”市民行动
围绕合理膳食常识、食品安全应知应会知识以及
《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广泛开展进家入户的健康科普和法制宣教活动。重点做好对合理膳食相关常识、“食品安全五要点”和选购食品注意事项的专项科普。拓宽公众对于食品安全提示或警示等信息的知情渠道,完善食品安全举报系统和奖励机制。
通过上述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学生的食品安全核心知识知晓率,促进市民提升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习惯;引导市民依法维权,自觉抵制不健康食品消费,主动参与对食品安全管理的社会监督。
牵头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崇明分局、县教育局
配合部门:县卫生计生委、县经委、县农委、县爱卫办、工商崇明分局
(四)“正确就医”市民行动
大力普及科学就医知识,坚持科学就医行为,推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医学局限性,推动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和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推进,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倡导网上预约就诊和分级分流就医等做法,促进家庭医生签约率得到提高,提倡“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同时,通过普及就诊技巧,帮助市民提高就诊效率。
通过上述工作,指导广大市民树立科学的健康观、生命观和就医观,认识医疗局限性,根据疾病状况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医疗机构;提高居民家庭医生签约率和家庭医生有效服务率。
牵头部门:县卫生计生委
配合部门:县科委、县文明办、县爱卫办
(五)“清洁环境”市民行动
结合国家卫生镇创建和巩固复审,坚持以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等为抓手,组织开展城乡环境清洁行动,重点治理农贸市场、城中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交通集散地、公路沿线的卫生死角,促使城乡广大社区、村(居)进一步落实辖区环境卫生动态化、长效化管理措施,促进垃圾分类收集理念得到全面推行和实践,推动社会卫生管理水平、城乡居住环境质量的总体提高与均衡改善。注重群众参与与专业防治相结合,治本清源、科学布防、有效治理,切实控制病媒生物的密度以及相关疾病的发生。
通过上述工作,引导广大村(居)民逐渐养成垃圾分类习惯,掌握病媒防治常识和实用技能,自觉参与爱国卫生清洁劳动,主动维护工作环境和居家卫生。
牵头部门:县爱卫办
配合部门:县文明办、县环保局、县绿化市容局、县水务局
四、重点项目
(一)推动公共场所控烟
继续完善和强化行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公共场所依法控烟机制。加强控烟日常监管,重点加强对机关、网吧、娱乐、餐饮等场所的控烟执法力度,推动全县控烟依法行政水平的总体提升与均衡发展。结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控烟宣传、志愿者巡访等活动,普及“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重点推动控烟监管单位、国家卫生镇等室内场所无人吸烟。定期开展公共场所控烟监测评估。
(二)设立市民健康路、健康公园、健康一条街
逐步在各乡镇的街道、公共绿地、公园、居民小区的道路上设立市民健康路、健康公园、健康一条街,在路的起点设有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标识,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以健康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指示牌,普及科学健身理念和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建立健康自我管理小组
在全县每个村(居)委会建立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通过小组活动,让村(居)民积极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掌握基本的预防疾病知识和自我管理的技能,主动干预自身健康危险因素,逐步实现健康自我管理。
(四)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
每年组织开展新一轮的“健康教育进社区”知识讲座活动,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在农村、社区、工厂中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创建
积极开展以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为重点的健康生活方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落实推广“四控一动”(控盐、控油、控烟、控体重、健身活动)、工间操、体检等制度,切实改善职工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建设健康县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评估督导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依托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行动计划,整合目标载体,做到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建设健康县组织网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高效运作的协调机制。
(二)加大财政投入,实施专项管理
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建设健康县的财政保障机制。县、乡镇两级财政要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任务,将建设健康县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预算内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对健康促进和干预推行项目化管理,建立项目进度与成效评估、资金核拨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力争资金效益最大化。重点扶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健康城区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途径和机制。
(三)部门城乡联动,科学规范运作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指标要求,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将日常工作与建设健康县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部门公共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要注重建设工作的规划性和科学性,严格按照目标要求,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定期评估,稳步推进。要通过开展各项交流活动,认真学习其他区及外省市先进经验,借助项目合作,努力拓宽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对外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