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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福建省红十字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等关于统计报送2016-201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17

发文字号

闽卫办医政函[2018]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1-17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福建省红十字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等关于统计报送2016-201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有关情况的通知

闽卫办医政函[2018]4号

2018年1月17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红十字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平潭县红十字会,省血液中心:

  经研究,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等关于统计报送2016-201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有关情况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统计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市奖。各设区市红十字、平潭县红十字会负责统计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请各单位按照各奖项的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做好有关数据统计和资料报送工作。

  二、采用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相结合的报送方式,纸质文件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上报。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林丽苹、伍越。联系电话:0591-87849005、0591-87850554,传真:0591-87845009,电子邮箱:fjwsjswyzc@126.com
  省红十字会联系人:杨政坚 联系电话:0591-87507659 传真:0591-87507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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