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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涪陵中心医院等4机构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4-12-08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12-08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准予涪陵中心医院等4机构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公示

2014年12月8日

  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委托重庆市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机构对涪陵中心医院等4家机构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准入审核检查,经我委审定,准予以下机构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

  涪陵中心医院
  江津区中心医院
  南川区人民医院
  重庆金城医学检验所

  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周(2014年12月8日-12月15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市卫生局医政处联系。

  联系人:冯江,联系电话:67794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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