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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等卫生专项经费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4-11-20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11-20

颁发部门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等卫生专项经费分配方案的公示

2014年11月20日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等卫生专项经费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20日至11月28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涂剑锋,联系电话:020-83170600。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吕水文,联系电话:020-83853565。

  附件:(略)

  1.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专项经费分配表

  2.2014年省卫生应急管理专项经费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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