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同意核发上海汇仁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04-07-09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药安[2004]49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07-09

颁发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同意核发上海汇仁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沪食药监药安[2004]493号

2004年7月9日

上海汇仁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汇仁制药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许可证验收的报告》收悉。我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组织了检查。经审核,同意核发你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05年12月31日,许可证编号:沪HzZz20000218,生产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李时珍路396号,生产范围: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之日起30天内,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药品GMP认证。
  特此批复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