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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一般程序现场处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6-30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6-30

颁发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一般程序现场处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2009年6月30日

各分局,市稽查办:

  为更好的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依据《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关于实施一般程序现场处理的有关规定》。该规定于2009年6月15日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次局务会审议原则通过,现予印发。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立案申请表
  2.现场检查笔录
  3.调查笔录
  4.行政处罚审批表
  5.行政处罚决定书
  6.没收物品凭证
  7.没收物品清单
  8.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
  9.没收物品处理清单
  10.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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