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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1-04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6]19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无锡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11-04

颁发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6]199号

2016年11月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坚持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健康无锡建设的着力点,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并结合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牢牢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五年间,全市食品检测合格率从96.99%提升到98.15%,药品检测合格率从98.15%提升到99.65%。食品药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公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1.大力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经过两次改革,初步形成了相对集中统一监管与综合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并存的局面得到改善。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合格率”、“千人食品抽检率”、“食品药品安全目标任务考核情况”等指标列入《无锡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纲要》和《无锡市市(县)区科学发展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协调力度,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凝聚工作合力,推进责任落实。以创建为抓手,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继宜兴市、江阴市、滨湖区创成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后,锡山区、惠山区创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江阴市、宜兴市成为首批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
  2.基本形成全过程、全产业链的监管格局。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十二五”末全市拥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达到1057个。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食品安全实验室检验数量年均3万批次以上,“千人食品抽检率”位居全省前列。药品生产企业在产制剂品种100%实施电子监管,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纳入远程监管率分别达到100%和95%以上。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通过率达到95%以上。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全市“十二五”期间查处食品药品行政违法案件1.02万件。无锡在省内率先成立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重拳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3.加快升级技术支撑体系。完成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改造搬迁和能力扩项。江阴市和宜兴市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列入国家试点。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口岸药品检验所建设列入计划。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平台等一批信息化项目建成运行。“食品流通监控系统”信息化平台覆盖了全市50家超市、110家农贸市场。无锡参与全国首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初步实现了肉菜产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各市(县)、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哨点医院全覆盖,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达标率100%,建成首批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级分中心。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日趋完善,启动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4.着力构建社会共治工作格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深入实施食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着力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市整体推进信用建设中推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持续开展“饮食用药安全365”、“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出台《无锡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支持和鼓励社会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显著提升。
  5.大力推动食品药品产业良性发展。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走进园区、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指导帮助食品药品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注重发挥平台功能,推进全市生物医药研发公共技术平台和临床试验平台建设,为全市生物医药产业研发资源共享奠定基础。积极推动药品现代物流、药品零售连锁等业态发展。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食品工业和医药工业分别实现总产值59.34亿元和221.91亿元,较2010年分别增加了49.7%和112.1%。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无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新无锡的重要时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既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从历史机遇看,一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为做好“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食品安全江苏行动计划,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公共安全体系,把提高药品质量纳入健康中国、健康江苏建设范畴,勾画了未来五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明确提出贯彻食品安全战略,坚持产管并重,实施食品安全专项行动计划,强化监管专业能力和队伍建设,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和追溯体系,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健全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提高药品质量。党和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统一谋划部署,为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带来强劲动力。食品药品工业继续向中高端调整发展,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产业升级加快,整体素质不断提升,规模化、绿色化、集约化、规范化程度增强。三是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吃得更健康、用药更安全。随着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消费结构逐步调整,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和业态蓬勃兴起,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对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期待更加强烈,客观上成为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契机,要求监管工作必须拓展广度、加大力度,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从面临的挑战看,一是食品药品安全总体上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食品源头污染治理难度大,制假售假花样不断翻新,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企业主体责任还未严格落实;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的广泛应用,网售、海外代购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在提高食品药品科技含量、方便群众消费的同时,也增加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二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产业基础还不稳固。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食品行业“多、小、散、乱、差”的状况短期内尚未改变,特别是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面广量大,实施有效监管的难度很大;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弱,产品低水平重复现象严重,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治理能力尚难适应监管需要。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的进程中,监管资源缺口、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更多局限于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尚未适应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为导向的对产品全生命周期、全过程风险的监管需要,食品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尚不能适应产业发展和社会需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1]”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四个最严[2]”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提升能力、标本兼治,贯彻食品安全战略,着力落实“四有两责[3]”,加快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进程,健全完善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大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把无锡建设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地区之一,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监管为民,服务发展。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努力做到“群众满意、社会认可”。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目标和基本方向,围绕重点品种、企业、业态和区域,加强监管力度,努力实现“提升质量、促进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势的长期性、复杂性,坚持规划的系统性、科学性。强化顶层设计,综合施策,强调监督管理工作的现代化、专业化。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年度计划,有序按步实施,强力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
  坚持落实责任,社会共治。全面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四有两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坚持标本兼治,公正透明。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公开、公正、透明执法,保障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秩序。
  (三)发展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建成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监管队伍能力素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适应监管工作任务需求,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水平显著提升,“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初步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药品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1.努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实施食品安全专项行动计划,各市(县)、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建成率100%。
  2.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3人/万人以上。基础设施设备配备达到国家和省监管能力建设标准。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覆盖所有食品供应渠道、食品品种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项目,全市食品安全抽验检验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到2020年,食品抽检率达到6批次/千人。药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100%。不合格食品药品100%进行处置。
  4.全市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业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主要粮食作物基本实现测土配方施肥,全市拥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产量占食用农产品总产量的55%。
  5.学校食堂等重点食品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不断加强,学校食堂量化分级优秀率和良好率达到98%以上。
  6.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覆盖全部市(县)、区。建设全覆盖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预警体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7.建成药品进口口岸,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医药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通关便利。
  8.建成进口肉类指定口岸,为食品产业发展创造有利发展环境。
  9.加强食品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做好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提升5个百分点。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1.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执法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市(县)区、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强化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构建起以镇(街道)为大网格单元、村(社区)为中网格单元、一定数量村民小组(居民小组)为小网格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成率100%。制定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市(县)、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和市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将食品药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实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
  2.强化部门监督责任。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协调督促作用,加强信息通报、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3.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管控措施。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健全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
  1.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推进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四有”要求,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足日常监督检查、市场抽检执法、产品技术检验三类岗位,配齐具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职检查员,配备日常检查、市场抽验、样品检验必需的设备。按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要求,对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食品药品监管事权进行合理划分,明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责任,规范权力行使,形成统一规范、权责一致、上下协调的事权体系。
  2.加强食品(含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科学制定食品安全专项行动计划,大力推进食品安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着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全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完善包括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加强食品安全过程管理,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和关键环节的检查。科学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逐步实现检查项目全覆盖。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委托加工、分类管理等制度规范,强化食品包装容器等制品的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协作,农产品交易市场快检设备配备不低于95%。规范互联网食品经营,落实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食品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监管措施,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严防群体性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强化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进口商主体责任,严格口岸检验检疫。
  3.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实施药物临床前研究机构和项目动态备案管理,着力规范临床研究行为,提高临床试验研究、管理水平。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督促企业建立有效的质量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温控、洁净度等生产环境标准。严格监督疫苗生产、委托配送企业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提高疫苗等生物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管,规范做好特殊药品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实施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管理,强化飞行检查、召回、抽验等举措的运用,重点监管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加强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切实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4.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力度。发挥抽样检验在打假治劣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合理划分市、市(县)区两级食品检验检测重点品种和项目,有效联通和共享各级食品监管部门的食品抽检监测信息,提高抽检效率。到2020年,年食品抽检量达到4万批次以上。通过开展年度药品抽验工作,全面覆盖涉药单位,广泛覆盖使用品种,继续实施基本药物覆盖性抽验,重点突出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全品种质量监管,运用药品检测车等快检载体与技术覆盖基层涉药单位。
  5.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治理能力。抓住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构建风险隐患排查、研判和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稽查与投诉举报工作互通机制,投诉举报案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形成从投诉举报中善于发现案源、通过投诉举报情况分析发现案件动向的良好格局。鼓励各地区、部门之间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协作机制。出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涉案产品检验认定、处置以及办案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提高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合力。
  (三)健全完善支撑体系
  1.法规标准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配套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成《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修订。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食品药品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公职律师工作。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推进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切实做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理论政策和科技标准研究,从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对策措施等不同层面上加强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为提高科学决策和科学监管水平提供智力支持。依托市、市(县)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和培训,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价。加强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的宣传培训,指导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推进医疗机构制剂标准提高工作。
  2.检验检测体系。根据无锡食品药品产业布局和现有基础,统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探索推进横向、纵向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创新检验检测管理体制和机制,形成专业优势突出、资源共享共用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在市、市(县)区、镇(街道)三个层面建成食品安全快检实验室。创造有利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的环境,推动设立全市医疗器械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
  3.检查核查和技术审评体系。加强市级检查核查队伍建设,扩充检查核查人员,逐步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不断提高食品药品检查核查能力。建立统一的检查核查质量管理体系,细化检查程序,统一判定标准,开展检查质量评估评价。加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能力建设。
  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完善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完成市、市(县)区两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中心和省、市两级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建设,建成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骨干、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为基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大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管理和能力提升活动。
  5.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测评价体系。建立药品风险信号挖掘、数据分析评价以及预警应急处置的常态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预警能力,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评价规范。到2020年,全市三级以上医院全部纳入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数量稳步提升,报告质量显著提高。
  6.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按照协调有序、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要求,建立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保障、社会动员和总结评估等机制,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作、信息通报等机制建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能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统筹安排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及培训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规章制度,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为基本力量,以检验检测、审核查验等技术支撑队伍为专业力量,以基层食品安全专(兼)职人员、协管员和志愿者为补充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体系。充分发挥专家组在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中的作用。督促指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增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
  (四)强化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
  1.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类管理制度,提升诚信自律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巩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成效。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到2020年,全市所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均能按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建立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处理、公开、应用和安全管理等信用管理制度,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的责任,健全完善失信行为等级划分标准和分类监管制度,形成失信行为分类和惩戒规范。建立信用信息异议处理、信用修复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3.完善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体系。健全具有食品药品行业、环节特点的信用评价机制,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和产品风险,科学划分与信用评价等级相应的监管等级,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确定监管方式、类别和频次,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发挥信用评定差异对信用主体的导向作用,建立“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实现监管手段由主要依靠处罚向善于运用信用结果的方式转变,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形成“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建设食品药品追溯体系
  1.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以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手段,推动农产品生产者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食品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
  2.推进重点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盐、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到2020年,力争实现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白酒、食盐、食用油等重点地产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电子追溯系统。
  3.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参与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在完成药品制剂类品种电子监管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抓好经营环节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以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追溯体系建设。
  4.探索物联网在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在国家和省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框架下,依托已有电子监管和溯源平台,充分发挥无锡“感知中国中心”物联网产业技术优势,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行业应用。从深化电子监管、完善远程监管、加强执法能力、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控能力等重点方向积极推进重大应用示范项目建设。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接入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物联网应用平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支持发展智慧食品药品安全服务,积极发展区域化线上线下结合(O2O),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实惠的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六)建立健全社会共治体系
  1.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优化信息查询和数据共享渠道,提高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推行监管人员责任“上墙”,公布许可责任人和日常监管责任人相关信息。依法及时公布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信息,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和“黑名单”企业,增强全社会监督合力。
  2.充分发挥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建立食品生产协会、保健食品化妆品协会、餐饮协会、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等协会,建立健全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积极性,开展诚信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建立行业信用记录,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和约束引导机制建设。
  3.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建立健全12331投诉举报信息化平台。修订出台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有关规定,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推进“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从业人员曝光行业“潜规则”和企业违法行为。支持食品药品领域理性维权,支持有关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加快发展群众性监督队伍,构筑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控网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认真核查媒体曝光的问题,及时反馈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的结果。
  4.做好风险交流和宣传教育。健全风险交流机制,搭建风险交流平台,多渠道、多途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提高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每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到2020年,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覆盖全市50%以上的村(社区),食品药品宣传联络员队伍村(社区)全覆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每年覆盖突破200万人次。
  (七)升级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促进体系
  1.推进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和产业化发展。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综合治理农药、兽药残留和重金属污染。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推进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摸清土壤污染分布情况,退耕、修复、保护并举,开展污染分级分类治理。积极预防生物毒素等风险的发生。推行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畜禽健康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突出农产品知名品牌、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建立不合格原粮处置机制,推进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强化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测防控,保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到2020年,化肥、农药施用量相比2015年保持“零增长”, “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2.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大力培育食品品牌、优势企业。发展食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网络经营、跨境贸易等现代经营模式,鼓励餐饮业建设规模化原辅材料和食品加工、配送基地。建立进出口食品快速通检现场检查点,为食品产业发展创造有利发展环境,带动无锡及周边地区食品产业和冷链物流业转型升级。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贩等进入集中、固定场所生产经营,逐步实现规范化生产经营。
  3.推进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为生物技术药物、中药新药、高新技术医疗器械等创新品种研发提供政策扶持和咨询服务。参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结合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引导医药企业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医改形势等要求,积极调整品种结构和生产经营模式,拓展新空间,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推动江阴市生物医药产业园、新吴区生命科技园、惠山区生命科技产业园、无锡(马山)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区等医药产业集群区发展,充分发挥区域聚集优势,形成产业高地和品牌效应。积极推动药品现代物流、药品零售连锁等先进业态发展,构建现代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供应及时,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重点工程
  (一)食品安全示范工程。落实“党政同责”,推进社会共治,以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深层次问题为出发点,以增加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为落脚点,以点带面、分层指导,逐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积极参与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严格创建标准,创新评价机制,鼓励社会参与,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机制,示范带动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组织实施“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程。到2020年,建成一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和食品经营示范单位,建成国家级出口食品安全示范区。
  (二)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按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国家标准,推进实验室标准化建设。适应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提升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高端检测能力。市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项目检验检测能力达到90%,满足本市区域内常规检验、批量检验和现场快速检验需要。继续推动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形成常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及快速检验检测能力,满足基础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需要。提升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成符合药品进口口岸所在地条件的市口岸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检测能力覆盖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全部项目,基本覆盖国际通用药典中全部项目。鼓励开展补充检验方法和项目研究,提高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非法添加品种的技术鉴别能力。建立健全执法检验绿色通道制度。鼓励向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购买服务。
  (三)智慧食品药品监管工程。加快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与重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相衔接,从涵盖受理、审批、认证、评价、稽查、应急、信用评价等全链条的综合业务管理需求出发,建设覆盖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食盐、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业务的食品药品安全数据中心和信息化监管模块。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装备配置和信息化建设,适应移动办公、移动执法的需要,大力开发面向基层和业务工作的服务型APP应用,推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以及监管执法个人终端的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提高监管效能,实现智慧监管。
  (四)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根据《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整合优化监管装备和资源配置,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的标准化。到2018年,基层监管机构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90%以上,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业务用房配备达标率达80%以上,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建设达标率100%,配备必要的快检设备,具备食品快速检验和快速筛查能力。到2020年,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满足食品药品监管现场检查、监督执法、快速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
  (五)监测、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平台工程。健全完善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数据库和预警信息平台。建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预警体系“互联网+”平台,与省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数据库和工作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建设覆盖市、市(县)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功能完备、标准统一、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平台,提高应对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六)人才发展战略工程。充分利用无锡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优势,加强专业化教育培训基地和体系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科技人员培养。培养专职检查员队伍。每年为镇(街道)派出机构培训2-3名食品药品监管骨干。每年培训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专(兼)职工作人员、协管员不低于40学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创新人才考评激励机制,重点引进具有实践经验的海归优秀人才、高等院校科研人员以及企业高级职称技术人员等高层次、高技能技术人才,建设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审评认证、风险监测评估等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用,充实专家队伍,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加强药学队伍建设,提升执业药师服务能力,促进安全合理用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落实“四有两责”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规划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保障经费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投入长效管理机制、分级负担机制和地方财政保障机制,支持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测能力与完成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相适应。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投入保障。
  (三)严格考核评估。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将本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的考核评价内容。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督导,对主要任务和重点规划建设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并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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