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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1-15

发文字号

沪卫计中发[2017]00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1-15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卫计中发[2017]003号

2017年1月15日

金山区卫生计生委、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41号),金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徐小云为2016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为贯彻落实该通知精神,做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是传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的重要载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认真学习和研究《2016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及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各项工作。

  三、要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政策保障以及人、财、物等各项支持;指定专门管理部门,设立专人负责制;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并合理使用,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四、按照要求填报《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可从https//ziyuan.heuet.edu.cn:80/rwt/14/http/P75YPLUUMF4GG5JPM7YYMLUDNG/www.wsjsw.gov.cn下载)。《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普通装订),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2月10日前报送至我委,由我委复核后统一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电子版发送至http://ziyuan.heuet.edu.cn:80/rwt/14/http/NNWHV8BPPNVHIZ5NF3UX87SPMNYA/“2016年度全国工作室”板块。

  五、联系方式: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传承发展处,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512室,邮编:200125,联系人:祝培英,联系电话:23117932。

  附件1:2016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传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探索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有效方法及培养模式,201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开展了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做好项目的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整理、传承基层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3年。

  三、建设任务
  (一)传承建设。
  1.收集整理资料。收集整理老中医专家医案、处方、学习笔记、读书临证心得、论文等原始资料,建立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资料库。
  2.总结提炼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形成至少1个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经验方或技术方法。
  (二)人才培养。
  1.培养继承人。采取临床跟师带教、指导典籍研读和理论学习等方式,免费培养6名以上继承人,较好地掌握老中医专家的临床经验,提高疗效。每名继承人每月跟师时间累计不少于4个工作日、撰写2篇跟师笔记、1篇与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老中医专家对继承人的跟师笔记、临床心得等相关学习资料进行认真批阅和点评。
  2.举办学习交流活动。围绕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学习、交流、讨论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10人。
  3.开展巡诊带教活动。与1个乡镇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建立对口指导联系,有条件的可建立相应的工作站。定期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诊疗、带教工作,重点指导1名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2名以上乡村医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每年巡诊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
  4.参加集中理论培训。组织继承人参加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主办的不少于1次的集中理论培训,学习中医典籍、经方、中药实践技能等内容。
  (三)制度建设。
  制定工作室建设计划,建立日常管理、经费使用、学习交流、跟师带教、巡诊等管理制度,保障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组织管理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年度考核及验收标准,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验收总结工作。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导依托单位、工作室开展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集中理论培训,负责本省区工作室的年度考核等过程管理、经费管理、验收总结等。
  (三)依托单位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每季度对工作室运行情况、继承人跟师情况、老中医专家开展巡诊带教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
  (四)老中医专家负责临床经验传承、继承人培养及对口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乡村医生的指导带教工作。工作室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建设任务的落实和建设目标的实现,合理分配、统筹使用项目经费。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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