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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中医医院试行《北京市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实施细则及评价考核方法(草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6-20

发文字号

苏中医政[2005]1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5-06-20

颁发部门

江苏省中医药局

正文内容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中医医院试行《北京市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实施细则及评价考核方法(草案)》的通知

苏中医政[2005]17号

2005年6月20日

各市卫生局、厅直中医医疗机构:

  今年5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向各地推荐《北京市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实施细则及评价考核方法(草案)》,供各省(市)在组织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及评价方法时参考。

  为了使我省制定的实施细则及评价方法更切合实际,同时又减少一些征求意见的环节,请你们组织所辖中医医院先试行北京市的实施细则和评价考核方法,2005年12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函告我局医政科教处,供我省制定实施细则及考核评价办法时参考。

  各中医医院在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期间执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管理年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苏卫医[2005]43号),省中医药局将此作为三级中医医院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效的检查、考核和评价依据。

  《北京市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实施细则及评价考核方法(草案)》篇幅较大,请各市卫生局和中医医院到省卫生厅网站中医医政科教处栏目下下载(网址:www.jsw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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