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2019年5月22日
各区卫生健康委: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经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决定结合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价工作,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现将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并对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提出新任务、新要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向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一项重要举措。
本市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旨在进一步完善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市特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建立对照相应标准,主动补短板、持续强弱项的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服务开展,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卫生健康服务,筑牢“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网底,实现对居民生命全周期的健康管理,为推进“健康上海”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目标
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力争3年内,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均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并评选一批上海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一批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单位。全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基本承担起卫生健康服务网底职能,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利用率、依从性、满意度不断提高,打造“达到国家标准,体现上海特点,引领发展方向”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三、活动范围和形式
(一)活动范围。经卫生健康部门登记注册的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参加活动。
(二)活动形式。此次活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家庭医生制度构建、基层人才队伍能力提升、“互联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等重点工作,以各区卫生健康委为主体,建立辖区内“优质服务基层行”整体工作方案,推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与效果显著、持续提升。结合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评价结果,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否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予以复核认定。在各区申报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经复核评审后,确定一批上海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择优选送一批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单位。
四、活动内容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旨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能级,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强规范,提升质量。
(一)健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制订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与村卫生室新一轮建设标准,按照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周边医疗资源分布等情况,推动各区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探索通过整合社会办全科诊所、智慧健康小屋等资源,健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
(二)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常见病、多发病的初诊甄别、诊断治疗、精准转诊、康复护理等能力。加强急救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基层产科、儿科能力提升,不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对妊娠风险的早期识别能力,不断推广诊疗适宜技术,加强与上级专科资源对接,建立“全专结合”诊疗服务模式。深入推进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特色与优势。打造全科实训评估基地,定期开展全市岗位技能竞赛,健全岗位技能培训机制,不断提升队伍能力。
(三)全面实施全程健康管理。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居民提供健康评估服务,根据健康人群、患病风险较高人群、患病人群、疾病恢复期人群以及孕产妇等特殊人群不同需求,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整合各类资源,以家庭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连续、全程健康管理服务。针对慢性病居民,提供融健康教育、风险评估、慢性病筛查、有序分诊、规范诊疗、随访干预为一体“医防融合、全专结合、全程有序”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针对老年居民,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做实与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签约服务全覆盖,全面推广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提高老年人生命晚期质量。加强孕产妇早孕建册、妊娠风险初筛、产后访视等孕产妇保健管理和儿童保健管理。
(四)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于“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以家庭为单位,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本市所有家庭,在此基础上,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从居住社区延伸至功能社区。充实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家庭医生主动签约、主动服务、主动管理积极性。探索家庭医生通过多点执业方式参与各类社区健康服务,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场所,建立灵活多元的服务模式。
(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按照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加强对社区卫生各类服务质量控制。依托行政部门监督与行业协会管理,重点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抗菌药物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医疗污水处理及家庭病床管理,促进规范诊疗与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优化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充分依托信息化、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工具,不断在社区卫生服务供给中引入、整合先进技术,打造“互联网社区卫生服务”新模式,基于互联网开展健康评估、健康咨询、家庭医生移动签约、慢病随访、各类健康服务预约、电子处方、药品配送、上门护理、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等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传统模式,形成更“轻盈、灵活、多样”的服务模式,将社区卫生服务从固定场所延伸至居民家中,提升服务效率。
(七)规范社区卫生管理运行。打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功能,规范平台资源整合与管理机制。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健全以标化工作量为基本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学管理制度,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内部功能科室整合,健全基于信息化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优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激发社区卫生服务活力。
五、活动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持续改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并与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卫生能力提升等工作进行统筹推进,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评价。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政策指导、抽查复核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市社区卫生协会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开展本市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价和社区医务人员能力评测等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另行制定下发)。各区卫生健康委应做好组织动员部署,细化目标任务措施,把握工作节点节奏,有序推进活动实施,配合做好复核、抽查、练兵等工作。
(二)加强培训自评。根据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推荐标准与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由市卫生健康委按年度确定本市“优质服务基层行”能力标准(能力标准另行下发)。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开展市级专题培训,各区应认真组织开展区内再培训工作,并依据能力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做到边梳理边总结、边整改边提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在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过程中,要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强活动内容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服务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经验举措,各区要及时进行宣传引导,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市卫生健康委将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创新引领的做法与经验进行总结。
六、活动评价与应用
市卫生健康委将把“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与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价结果相结合,与各区社区卫生的投入资源倾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拨付等挂钩。各区卫生健康委应建立“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结果与区内对基层卫生机构考核分配相匹配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