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卫人发〔2001〕265号)要求,为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2010年继续开展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地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1。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管局及中医药局下属单位,以及部管医院均按属地化原则经卫生厅(局)初选后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分别向各自主管局推荐,经初评后再报卫生部;部直属单位直接向我部推荐。北京市、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卫生厅局应将1/3以上的名额用于推荐部管医院的候选人。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范围、标准条件、推荐程序等按照《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掌握标准条件,宁缺毋滥。
(二)要切实将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取得突出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已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不再推荐。
(三)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直属单位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初选工作,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按得票数排序上报。
三、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和推荐单位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初选部门或单位推荐文件一式2份,内容包括初选组织程序、初选工作专家组成员名单、初选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申报表》和《推荐表》原件各一式4份。附件材料1套,包括申报人10篇以内有代表性的论文、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标明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国内外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做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大会日程以及在国内外学术团体或重要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推荐至我部的候选人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使用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申报系统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表》,候选人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认信息无误后请签署确认函。各初选单位要确保报送材料与在线提交材料一致。
(四)候选人在线填写申报专业及专业组时请根据本人现从事专业选择相应或相近专业(附件4)。
(五)各初选单位登陆申报系统审核候选人信息,并统一将《推荐表》录入申报系统,上传至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六)报送材料和在线提交《申报表》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申报材料请报送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14号,邮编:100009)。
卫生部人事司专业人才管理处联系人:李林
联系电话: 010-68792253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评价四处联系人:张晓懿
联系电话: 010-59935398
中国卫生人才网联系人:夏姗姗
联系电话:010-58851999-8827
附件:
卫生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