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行业第三届“岗位练兵 技术比武”活动妇幼卫生专业决赛方案的通知
津卫妇[2014]229号
2014年5月29日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天津市卫生行业第三届“岗位练兵 技术比武”活动妇幼卫生专业决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好相关工作。
天津市卫生行业第三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妇幼卫生专业决赛方案
按照天津市卫生行业第三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妇幼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妇幼卫生专业决赛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妇幼卫生专业技术比武,加强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训练,夯实妇幼卫生专业基本功。进一步规范妇幼保健服务行为,加强质量控制,提高服务能力。
二、组织机构
在市卫生局党委、市卫生局的领导下,成立妇幼卫生专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党委常委张富霞同志担任,成员为:
胡宝菊 市卫生局妇幼卫生处副处长
邵 平 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副主任
王 鹏 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副主任
陈 威 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副主任
董 玲 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妇保指导科主任
刘功姝 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儿保指导科主任
赵 霖 市卫生局妇幼卫生处干部
魏永新 市卫生局妇幼卫生处干部
三、主要内容
(一)专业设置6个
市级决赛专业设置为产科医生、助产士、妇保医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生、儿保新生儿访视医生、孕妇学校健康教育。
(二)参加范围
参加人员范围为全市各级助产医疗、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妇幼卫生工作,在职,取得相应资格的医务人员。
(三)参赛人员产生
分设甲、乙两组。甲组为各区县报送各专业技术比武排名第一的人员;乙组为市卫生局在各区县符合条件人员中随机抽取,每个区县各专业随机抽取1名。
(四)决赛形式
决赛形式为综合理论笔试和知识竞答,产科医生、助产士专业开展新生儿复苏技术实践操作。甲组各专业参赛人员参加决赛,排名第一人员为技术能手。乙组各专业参赛人员参加决赛,排名第一人员为优胜者。
(五)决赛成绩计算
1.个人成绩:参赛人员综合理论笔试、现场竞答和实践技能竞赛成绩之和。
2.团体成绩:以区县为单位计算,甲、乙组各专业参赛人员平均成绩之和。
(六)试卷组织
组织相关专家完成综合理论笔试、知识竞答、实践技能竞赛的出题组卷工作,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试卷的保管、运送、开封。
(七)考官遴选
根据专业从全市产科、助产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孕妇健康教育专家中随机抽选有关人员担任考官和评委,设立首席考官1名,负责对试卷组织进行审定,对考官进行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一)各单位上报选拔的优秀选手和提供抽签的参赛人员名单(2014年4-7月)
各区县组织辖区妇幼卫生专业技术比武,将比赛产生各专业排名第一的甲组人员和符合参赛条件的乙组人员名单,报送市卫生局妇幼卫生处。市卫生局对各区县报送甲组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并随机抽取确定乙组人员,确定甲、乙组参赛人员名单。
(二)决赛实施阶段(2014年8月)
组织全市参赛人员分组、分专业参加综合理论笔试、现场竞答和实践技能竞赛。对决赛成绩统计汇总、复核、评定后,进行公布。决赛成绩顺序排列,评出各专业技术能手和优胜者。
(三)表彰阶段(2014年9-10月)
对评出的技术能手和优胜者进行表彰,认真总结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形成长效机制。
五、奖项设置
妇幼卫生专业:技术能手6名;优胜者6名。
六、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8月下旬。
地点:高等医学专科学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从推动全市妇幼卫生事业和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精心安排,周密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区县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妇幼卫生工作人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展示良好精神风貌。
(三)完善督导检查。市卫生局将对各区县报送参赛人员进行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加大活动过程的监督,对发现查实的参赛人员、执考考官和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情况,严肃处理,确保决赛的公平公开公正。
联系人:赵霖、魏永新;电话:23337691, 2333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