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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8
皖药监科秘〔2021〕42号
指导原则
安徽省
现行有效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市场监管局,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学会,省中药监管科学研究中心、省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 2021年“药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药监综科外〔2021〕56号)要求,充分弘扬科学精神,推动药品监管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普及活动惠民利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科学素养,省局拟于2021年药品科技活动周期间同国家药监局同步开展系列科技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药品安全 红色领航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28日—6月5日
三、活动内容
(一)2021 年“药品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与同国家药监局同步启动,组织相关人员线上观看国家药监局2021年“药品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暨监管科学论坛直播。
(二)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围绕“药品安全 红色领航”主题,以“党建+科普”的形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暨药安有我”实践活动,组织人员进社区面向基层公众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省局官网将设立专题飘窗,播放药品安全科普微视频。
(三)国家药监局中药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居民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活动,参观实验室,介绍中药监管科学研究和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加深公众对中药监管科学研究的了解和认识。
(四)“药品大数据赋能药品零售监管”研讨会。邀请省数据资源局、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药品零售企业、数据技术公司、市级药品监管部门以及药学、信息领域知名专家,围绕创新“一退两抗”药品零售监管、深化“安康码”在“一退两抗”药品销售信息采集、大数据分析应用等方面开展研讨交流,助力“健康中国2030”。
(五)开展“药品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各市局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各市局、省药学会要积极发动各市药学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活动主形象、海报等宣传资料,由国家药监局活动管理办公室统一设计,电子版请于2021年5月27日后在活动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cmei.org.cn/下载)“科普”栏目的科普资源中下载。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谋划,制定活动方案,强化人员、经费保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增强活动影响。各单位要加强同地方科委科协、相关学会、医疗机构等单位沟通、协作,汇聚多方合力,增强活动影响和效果。
(三)提升宣传效果。各单位要积极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开展活动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四)及时报送总结。各单位于 2021年6月10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统计数据、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报送至省药品监管局。
联系人:张锐
联系电话:0551-62999329
电子邮箱:34654929@qq.com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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