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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卫计委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西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0-17

发文字号

宁卫宣教[2016]1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宁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10-17

颁发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宁德市卫计委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西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宁卫宣教[2016]11号

2016年10月17日

各县(市、区)卫计局、闽东医院、宁德市医院、宁德市中医院:

  现将《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西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于2016年10月24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卫计委宣教科,电子版同时报送宣教科邮箱。

  附件: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西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卫办科教函[2016]9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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