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印发《加强本市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1-29

发文字号

沪卫计妇幼[2016]00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1-29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加强本市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卫计妇幼[2016]002号

2016年1月29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妇幼保健中心、市健康教育所,有关医疗机构:

  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适应不断增长的儿童健康服务需求,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委制定了《加强本市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加强本市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适应不断增长的儿童健康服务需求,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按照既解决当前问题,又立足长远发展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儿童优先基本原则,以保障儿童生存和健康发展权利为宗旨,全面深化改革发展,落实健康中国建设战略。进一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保障儿童健康放在卫生计生工作的突出位置,推进儿童健康服务以人为本发展、均衡协调发展、内涵质量发展、创新智慧发展,推进儿童健康服务策略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加快儿科医学科技创新,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让每一个儿童都享有便捷、均等、优质、连续的健康服务,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谋划,适度超前发展。依法保障儿童健康合法权利,主动服务“四个中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科学谋划,完善具有上海特点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坚持平等发展,促进服务公平。营造公平和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让每一位儿童享有平等的健康权利和机会。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儿童健康权益作为儿童健康服务的根本出发点。从儿童最广泛、最迫切的医疗和保健服务需求出发,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满足多层次的儿童健康服务需求。
  3.坚持协同推进,提高运行效率。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强中西医结合,推进政策协同和制度创新。建立儿童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儿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协同机制,推进分级诊疗与区域诊疗相结合,加强分类就诊与价格指导,引导有序就医,提高儿童健康服务体系运行效率。
  4.坚持优化服务,夯实基层基础。积极稳妥推进服务模式创新和医学科技创新,提升优质资源辐射能力,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儿童就医体验。深挖潜力、盘活存量、补齐短板、发展增量,加强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医疗和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儿童健康服务的可及性。
  5.坚持预防为主,促进儿童健康。关注儿童健康行为和疾病谱变化,全面加强胎儿、新生儿、婴幼儿等儿童各年龄期的健康管理,普及科学、权威的儿童健康知识,从源头保障儿童健康水平。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监督评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划要求,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医保、编办、教育等部门,支持儿科项目建设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应经费;实施儿童健康服务分类管理;充实儿科医护编制;调整优化医学院校专业和课程,完善招生结构和规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办医主体要把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建立督办、评估和问责制度,确保各项要求有效落实。
  2.积极挖潜扩能,改善儿童就医体验。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提供儿科门诊服务,三级综合医院和承担区域医疗中心任务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提供急诊服务,并设立儿科床位,床位数原则上为医院核定床位的5%,最低不少于30张。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切实优化儿科服务流程。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全市三级医疗机构预约挂号后门诊平均候诊时间不超过2小时,急诊平均候诊时间不超过1小时;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开设儿科延时门诊和夜门诊。推进儿科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门诊重心下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纳入签约服务内容,对在上级医疗机构就诊患儿要及时加强随访管理。
  3.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功能。落实儿童专科医院和优势医院建设任务,完成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新增儿科床位建设项目。改善门急诊环境,在全市综合医院建设50个标准化示范儿科门急诊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应当依托全科门诊等形式,提升儿科诊疗能力,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妇产医院必须设立新生儿床位,提供医疗服务的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开设儿童保健门诊。加强中医儿科建设,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儿童健康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儿童医疗机构,逐步形成多层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
  4.构建儿科联合体,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积极推进儿科联合体或儿科联合团队(以下简称“联合体”)建设,以就近结对、兼顾传统合作关系为原则,以品牌、技术为纽带,充分发挥三级儿童专科医院和优势医院的学科引领和技术辐射作用,在全市构建东南西北中五大区域联合体。联合体由儿童专科医院和优势医院与区县卫生计生委签约组建,以区域医疗中心为平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延伸,推动区域内联合体纵向发展,将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到社区,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儿科服务同质化水平。市级综合医院可根据自身儿科情况,加入相应联合体,实现共同发展。
  5.深化医防融合,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围绕儿童健康管理,实现从以疾病治疗为主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充分发挥各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网络在儿童健康管理中的作用,加强爱婴医院管理,推进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普及儿童健康知识,逐步提高儿童健康的家庭自主管理意识和能力,为儿童提供主动、安全、便捷、温馨的服务。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提高本市儿童流感等疫苗的接种人次和比例。加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推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等疾病筛查。加强儿童罕见病诊治,发布儿童主要罕见病名录。深化“医教结合”工作模式,继续加强“一校一医”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在传染病、慢性病防治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健全家庭、学校、医疗机构三位一体的“防-治-康”工作机制。完善特殊儿童入学健康评估机制,为每一个特殊儿童明确一个医学诊断、建立一份健康档案、制定一份特教方案、落实一个康复方案。
  6.推进科技创新,激发人才活力。围绕健康管理、重大疾病防治、疑难危重疾病诊治,全市建立10个儿科类重点学科,培养10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儿科领军人才,建立10个高端儿科海外研修团队。对儿科类科研课题予以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儿科类课题及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医学院校儿科专业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儿科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儿童保健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按需开展其他执业范围临床医生转岗儿科培训。持续推进“儿科强基层”继续医学教育,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医疗机构要配备医务社工,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促进医患和谐。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向儿科医师等紧缺岗位倾斜,以岗位职责、工作负荷、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为要素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绩效工资分配,体现按绩分配,优绩优酬。
  7.加强信息服务,开展宣传引导。积极通过各类媒体,包括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提供医疗机构就诊信息查询服务,建立儿科服务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引导市民就近、错峰、有序就医。多渠道开展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和中医预防保健等儿童健康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加强儿童合理用药宣传和指导,普及儿童疾病防治常识,引导市民形成科学就医理念和习惯,营造重视和关注儿童健康服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