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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专家指导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8-07

发文字号

粤卫函[2014]85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8-07

颁发部门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成立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专家指导组的通知

粤卫函[2014]850号

2014年8月7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为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式的新型医疗保健服务模式,加强对各地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研究和指导,促进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契约式、主动式服务模式转变,逐步达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有序就医格局,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委决定成立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专家指导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专家指导组由高等院校、卫生计生部门的专家组成。根据工作进展和专家实际指导效果,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专家指导组人员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主要职责
  (一)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方案的基本框架和思路,协助省卫生计生委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地方开展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模式化、实效化,推动试点地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措施和政策的逐步完善。
  (二)关注并研究国内其他省份、地区、县全科医生或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有关做法,可以创新指导我省试点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有所借鉴,力争使我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做实、做出成效、做出特色,真正树立一些突出的试点地区。
  (三)定期对试点地区开展督导调研,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地方共同总结经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在调研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我委报告,并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四)参与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的有关各项培训、专题调研、督导评估、效果评价和课题研究工作。
  (五)专家指导组要统筹时间,确保参加我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的相关工作。
  (六)国家特邀专家负责指导我省专家组工作,以及整体试点发展方向、建议,搭建与国家专家组信息互通的渠道,介绍国际及国内其他省份城市或农村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好的做法,负责重点指导成绩突出的试点地区。

  三、工作制度
  (一)专家指导组负责对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指导,每半年要开展一次现场指导,查看进展和措施,听取基层意见,发现问题。
  (二)专家指导组组成固定联系组,每组2-3人,每个固定联系组分别对粤北、粤东、粤西、珠三角地区试点地区进行包片指导和跟踪调研。固定联系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三)固定联系组要协助试点地区制订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年度计划和目标,指导具体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每年不少于2次现场指导和调研,以掌握试点地区工作进度和实际情况。现场指导调研结束后2周内形成报告报我委。
  (四)专家指导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组对试点地区掌握的工作进度、计划、拟调整的措施等调研情况汇报,讨论各地签约服务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有关政策建议,力争使试点地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取得阶段性的实效。
  (五)专家指导组在工作中要注意主动加强与试点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协作、信息共享,指导试点地区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

  附件: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专家指导组人员名单(2014年)

  一、特邀国家专家
  (国家卫生计生委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专家指导组专家):
  陈博文 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杨金侠 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教授

  二、组长:
  王家骥 广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教授

  三、副组长:
  黄 荣 广州市卫生局农村卫生处处长

  四、成员:
  方小衡 广东药学院教授
  张玉娟 惠州市卫生计生局基妇科科长
  周挹渊 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科长
  刘世兴 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永健 深圳市南山区沿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任
  吴 江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社管中心主任
  汤松涛 东莞市寮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刘小红 东莞市石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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