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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非无菌化学药品及原辅料微生物限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3年第11号)

发布日期

2023-02-21

发文字号

2023年第11号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3-02-21

颁发部门

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正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风险管理在产品质量控制中的应用,提高非无菌化学药品及原辅料微生物限度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非无菌化学药品及原辅料微生物限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非无菌化学药品及原辅料微生物限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3年2月17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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