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加强需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的运输与贮存过程的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器械在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始终处于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温度要求,我司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和电子版反馈至我司。
传 真:010-88331441
电子邮箱:qxjglt@cfda.gov.cn
附件:《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监管司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