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调整优化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2018年12月1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调整优化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调整优化方案(2018-202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原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国卫医发[2016]38号)、《江苏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苏政办发[2017]66号)、《江苏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苏卫医政[2017]53号)、《“健康无锡2030”规划纲要》(锡委发[2017]73号)、《无锡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锡政办发[2017]70号)和《无锡市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年)》(锡政办发[2018]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
(一)资源现况
到2017年底,全市共有独立建制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17家,其中医院9家,分别为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同仁国际康复医院)、市儿童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全市市属医院床位10529张;公共卫生机构8家,分别为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急救中心、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市医学会、市药品药具采购中心、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无锡卫校。
(二)主要问题
1. 医疗资源布局不够均衡。医疗资源城乡之间、板块之间分布不均衡,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较强的三级公立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在老城区,其他地区优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
2. 专科医疗结构不尽合理。儿科、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专科医院、专业保健机构建设发展相对缓慢,各自不同程度存在占地狭小、床位不足、设施陈旧等问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防病保健等健康服务需求。
3. 医疗预防结合不够紧密。疾控中心、急救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与国家标准、设施标准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服务体系有待健全。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医防结合不够紧密,预防、保健与医疗、康复等缺乏联通共享机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健康中国战略,调整优化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合理配置市属医疗卫生资源,增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整体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2-3年的调整优化,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无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我市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标杆、示范和领跑者打下更加坚实的健康基础,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有力的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需求导向。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城市化发展进程,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趋势,对现有市属医疗卫生资源结构进行调整优化,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2. 整体谋划,统筹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兼顾新城与老城,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整合优化、合理配置市、区医疗卫生资源,使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布局更趋合理,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3. 适度超前,科学布局。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空间布局规划(2018-2035年)编制,坚持与城市空间布局及人口数量变化相统一,适度超前、科学布局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控制公立综合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加强专科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合理布局新建城区医疗卫生机构。
4. 结构优化,特色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结构,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加快发展各类重点专、学科,推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逐步形成在全国、全省同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比较优势。
三、调整优化内容
本轮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调整优化,要做优做强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办好2家市属三级综合医院、1家三级中医医院及精神、儿童、妇幼、传染病、康复等专科医疗机构,同步提标建设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一)做优做强江南大学附属医院
整合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和第四人民医院建设江南大学附属医院,设立南院、北院,床位总规模2000张,其中综合性床位1200张,肿瘤专科床位500张,烧创伤、整形康复床位300张,努力建成国内一流、省内领先,集临床、教学和科研于一体,以肿瘤诊疗、烧创伤救治、消化系统疾病诊治等为特色的研究型综合性医院。南院位于蠡湖大道以东、万顺道以西、吴都路以南、和风路以北地块,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设置床位1500张,在B地块建设烧创伤楼,建成国家区域性烧伤救治中心。北院在市第四人民医院现址,设置床位500张,加挂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满足河埒地区居民就医需求。项目总概算约23.3亿元。2019年11月,南院预计搬迁启用;2020年6月,烧创伤楼预计建成启用。
(二)迁址扩建市妇幼保健院
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入市三院现址(兴源北路585号),将三院东北角锡澄一村拆迁用地约11.5亩土地和医院西面的北创园两栋大楼(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划归妇幼保健院,迁建后妇幼保健院占地103亩,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床位规模1200张,其中专科床位800张,综合床位400张,努力建成省内领先,以妇幼保健为特色,妇幼保健与妇科、产科一体化服务,并具有一定综合能力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同时积极探索与市属综合医院组建医疗集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周边群众就医需求。项目改造概算约6.5亿元,其中原市妇幼地块和建筑与北创园两幢楼和土地进行置换。2019年12月底预计妇保、儿保大楼启用;2020年6月预计原三院局部改造后实施搬迁。
(三)易地新建市儿童医院
选址位于贡湖大道与隐秀路西南侧,骂蠡港东侧的金城湾地块,占地面积约131亩,总建筑面积约16.58万平方米,床位规模1000张,努力建成省内一流的三级甲等儿童专科医院。项目总概算约17.3亿元。医院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600张床位,概算约14.3亿元;二期建设400张床位,概算约3亿元。
新儿童医院建设期间,调整儿童医院现有房屋资源,在目前350张床位的基础上增加到500张床位,并做好人才储备等配套工作,同时积极探索与市人民医院组建医疗集团。2020年12月,预计一期项目完工;2021年6月1日,预计搬迁启用。
(四)加快推进市精神卫生中心二期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市精神卫生中心(钱荣路156号)精神卫生病房楼二期项目建设,新建建筑面积8.75万平方米,建成后总建筑面积11.56万平方米,床位规模1500张(含民政福利院400张),努力建成集临床、教学、科研、防治、康复为一体,省内一流、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三级甲等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同时,明确医院西侧的土地作为医院预留建设发展用地,土地性质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项目概算约6亿元。2020年底,预计项目完工启用。
(五)提标建设公共卫生机构
1. 易地新建市急救中心
选址贡湖大道与隐秀路西南侧,骂蠡港东侧(市儿童医院新址旁),异地新建市急救中心,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约0.6万平方米,与市儿童医院一并建设。完善市急救服务体系,提升市急救中心调度指挥和保障能力。项目概算约0.8亿元。2020年3月预计搬迁启用。
2. 改扩建市疾控中心
市疾控中心原址扩建改造,新的市急救中心建成搬迁后,其用房划归给市疾控中心使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改造概算约1300万元。2020年6月预计改造完成启用。
(六)异地建设无锡卫校
选址合适地块,总用地面积不少于500亩,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按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人标准建设,二期达到10000人标准,努力建成国内知名的以护理、康复、药学等专业为主的卫生高职院校。总建筑面积26.75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18.46万平方米,待条件成熟后启动建设。
(七)提质建设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1. 市人民医院。原地发展,位于清扬路299号,占地面积169448.2平方米(255亩),建筑面积26.8万平方米,全院床位规模1800张,努力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于一体,立足无锡、面向苏南、省内领先、全国知名的三级甲等现代化综合医院。医院东北角的土地继续作为医院发展预留用地。新儿童医院启用后,现市儿童医院房屋资产与市人民医院进行整合和功能调整。市人民医院与市儿童医院积极探索组建医疗集团。
2. 普仁医院医疗集团。普仁医院医疗集团中普仁医院(市二院)努力建成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专科特色明显,省内领先、全国知名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五院)建成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普仁医院(市二院)分南院、东院。医院主体在南院(中山路68号),占地面积34亩、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床位1400张,东院位于广瑞路1205号,床位354张。市传染病医院(市五院)位于广瑞路1215号,占地面积123.2亩,床位规模600张。加快市传染病医院(市五院)地块特殊治疗楼项目建设,建设面积6000平方米,概算约0.8亿元。特殊治疗楼和急救分站合并建设。2020年3月,预计项目完工启用。
3. 市中医院。原地发展,位于中南西路8号,占地面积103.5亩,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床位规模1200张,努力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示范性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西侧的土地作为医院预留建设发展用地,土地性质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总体决策层面,成立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调整优化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相关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和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在日常推进层面,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成立由市相关地区和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的协调推进组,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各项目建设任务的落实。在操作实施层面,由市卫计委组建项目工作组,每名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具体项目,按照市统一部署要求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作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梁溪区、滨湖区、太湖新城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拆迁责任,推进项目地块拆迁;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具体项目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市规划局要加快建设项目规划定点;市行政审批局要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市审计局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审计;其他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市卫计委要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运作方式、时间进度等,排出建设资金需求总量和年度用款计划;市财政局要对土地拆迁征收成本和项目投资概算等进行认真审核,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并对无锡卫校、市妇幼保健院现资产和老五院资产处置提出方案,有效盘活存量资源。
(四)精心组织实施。各相关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为项目实施主体,要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做好项目立项、论证、手续报批、招投标等操作程序,确保环环紧扣、合法合规。市卫计委要加强对项目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要求规范落实到位。项目调整优化期间,要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本方案的宣传解读,促进全社会达成共识,推动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