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立食品工业重点联系企业机制方案的通知
黑工信食品发[2014]103号
2014年4月9日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政府诚信办,有关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食品工业重点联系企业机制工作效能,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形成集全省食品战线力量突破重点工作的新机制,带动全年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省工信委决定建立食品工业重点联系企业机制,现将《建立食品工业重点联系企业机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立食品工业重点联系企业机制方案
近年来,我省食品工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拉动全省工业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涌现出众多食品加工规模企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科学依据,掌握食品企业自身建设、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地为企业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切实协调解决食品工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按照结构合理、规模较大、经营实绩突出、成长性较好、代表性、典型性等原则,确定了90家食品加工企业作为省食品工业重点联系企业(名单见附件1)。现结合工信主管部门与食品工业重点联系企业的现状,特制定《建立食品工业重点联系企业机制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立足工信主管部门行政职能,密切政企联系,加强信息沟通,搞好指导服务,协调解决问题的总体思路,遵循“加强服务、双向互动、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通过及时了解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实现工信部门与重点企业之间良好的合作、互动关系,促进重点产业和企业健康发展。重点联系企业数量实行动态调整。但在一个统计年度内,重点企业一经确定后,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一般不作调整。
二、主要任务
(一)掌握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填报基本表等方式,直接与联系企业交流沟通,征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以联系企业对象为依托,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全面掌握整个行业的发展规模速度、效益、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分析行业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发现存在和潜在的突出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解决问题。对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要通过汇总和梳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探索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共性问题及重大、重要事项,及时向领导汇报,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予以解决。
(三)推广经验。对联系企业、行业协会、市(地)工信部门,在质量安全管理、发展经营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深入进行挖掘和总结,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宣传推广,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支持发展。把联系企业、行业协会、市(地)工信部门,作为服务企业的过程,积极为企业提供产业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协调解决制约企业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
三、工作分工
(一)重点联系企业。企业是主体,按属地化原则,认真履行填报义务,要明确相对固定的联系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按季度报送《黑龙江省食品工业重点企业季度完成情况》(附件2),按年度报送《黑龙江省食品工业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年度)》(附件3),对需要说明的情况另附文字材料。
(二)市(地)工信主管部门。要设定专人负责和具体联络员,充分发挥贴近企业、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组织好所属区域重点联系企业填报同时,做好本地区分析、研究行业发展动态变化情况,按季度报送《市(地)季度综合分析模版》(附件4)内容。
(三)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桥梁纽带的协调优势,动态推进并分析本行业经济运行、市场分析、项目建设等情况。按季度报送《行业协会季度综合分析模版》(附件5)内容。
(四)省级工信主管部门。根据重点联系企业、行业协会和市(地)工信主管部门的数据信息、行业变化、企业面临的难点问题等情况,认真梳理、汇总分析,坚持当前稳定增长与长远调整结构相结合、全面服务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协调、帮助企业化解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服务企业发展的创新举措,确保企业联系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重点联系企业、行业协会和市(地)工信主管部门要指定联系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市(地)工信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区域重点企业联系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登记汇总。
(二)重点联系企业、行业协会和市(地)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填报省工信委制定的“黑龙江省食品工业重点企业季度完成情况”、“黑龙江省食品工业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年度)”、“市(地)季度综合分析模版”、“行业协会季度综合分析模版”,要保证时间、保证质量。年终省工信委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全行业通报表扬。
(三)一季度上报时间为4月25日前,半年上报时间为7月25日前,三季度上报时间为10月25日前,年度预测上报时间12月20日前,年度上报时间为下一年2月15日前。
(四)省工信委制定的“黑龙江省食品工业重点企业季度完成情况”、“黑龙江省食品工业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年度)”、“市(地)季度综合分析模版”、“行业协会季度综合分析模版”,以本年一季度开始试运行,二季度正式开始上报运行情况。
(五)选定《重点企业的重点企业联系表》(附表6)请于4月25日前以市(地)为单位,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省工信委食品与农产品加工处。
联 系 人:何红 李建树
联系电话(传真): 0451--82807698,82807138
电子邮箱:
hljgxwspc@163.com
QQ群号:黑龙江省食品工业 22352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