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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3-14

发文字号

黑食药监监察综[2007]3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黑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3-14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食药监监察综[2007]38号

2007年3月14日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实施方案

  根据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下发〈2007年全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卫监发[2007]133号)要求,结合我局所承担的主要任务,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和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特别是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紧密结合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严格审批、强化监管、净化市场,不断完善农村“两网”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严格药品检验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健全并严格执行药品审评审批程序和注册技术标准,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三)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定点和服务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
  (四)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把好注册关。要以确保药品注册申报和研究资料真实、可靠为整治重点,建立规范的注册工作秩序,保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继续开展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及临床试验真实性核查工作,严厉打击注册申报弄虚作假行为。
  (二)把好生产关。要以保证省内生产的药品不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为整治重点,全面核查企业GMP执行情况,重点监控药品注射剂、血液制品、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重点监控原辅料购入、物料管理、质量检验、中药提取委托加工与检验等关键部位,重点监控有投诉举报、存在安全隐患、进行资产重组、重要管理人员变动的企业。
  (三)把好流通关。要以加强各类药品购销渠道和使用信息监控为整治重点,加强GSP认证监督检查,促进药品经营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四)把好使用关。要以预防药害事件发生为整治重点,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并把监测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五)把好检测关。要以企业药品质量检验环节为整治重点,切实提高技术监督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抽检机制,改革抽检模式,加强评价性抽检,提高监督性抽检的针对性。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市(地)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把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和检查,保证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开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加大预防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针对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制定科学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规定,健全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体系。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办事和服务承诺,强化约束机制和监督措施。
  (三)强化检查,依法行政
  各市(地)局要加强对纠风工作督促检查,坚持日常工作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经常性督促与集中统一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严肃查处与教育帮助相结合、监督管理与促进推动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严肃处理。要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展专项举报活动,组织执法执纪人员、社会监督员进行暗查暗访,及时发现、揭露和依法处理反面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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