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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0-30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9]16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0-30

颁发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168号

2009年10月30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按照《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发[2009]25号)的部署,为切实推动改革,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年内工作的落实,现提出我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的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晋城、吕梁、临汾、运城4个市要全部启动。积极推进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认真做好大学生、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分别负责)
  (二)在太原市开展新农合以市为单位统筹试点。(省卫生厅负责)
  (三)50%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50%以上。(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分别负责)
  (四)积极探索门诊统筹,逐步扩大门诊费用报销范围。推广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模式,逐步扩大门诊费用报销范围,提高就医费用补偿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分别负责)
  (五)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省民政厅负责)
  (六)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山西保监局负责)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建立我省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结合我省实际,遴选基本药物目录,作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补充,并制定相应遴选和管理办法。(省卫生厅、省药监局负责)
  (二)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我省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制定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省物价局负责)
  (三)2009年各市确定30%的县推行建立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制度体系。(省卫生厅、省物价局负责)
  (四)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负责)
  (五)按照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

(省卫生厅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建设38个县级医院,153个中心乡(镇)卫生院,47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力度,充实乡村医生队伍,完成2380名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任务。(省卫生厅负责)
  (三)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组织每所三级医院与3所左右的县医院、每所二级医院与3-5所乡(镇)卫生院建立起长期对口协作关系。(省卫生厅负责)
  (四)完善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并与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衔接一致。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同步实施)。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补助方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分别负责)
  (五)督促市、县落实对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

(省财政厅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一)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力争达到60%左右,农村力争达到10%。(省卫生厅负责)
  (二)为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省卫生厅负责)
  (三)为12万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为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省卫生厅负责)
  (四)为5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省卫生厅负责)
  (五)巩固燃煤型氟中毒防治成果,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省卫生厅负责)
  (六)加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度,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省卫生厅负责)
  (七)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

(省财政厅负责)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省卫生厅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监管,实行全行业监管。(省卫生厅负责)
  (三)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逐步使公立医院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负责)
  (四)启动晋城市、高平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各市确定一个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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