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批准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为罂粟壳定点经营单位的请示》(宁食药监安〔2008〕223号)和《关于批准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为麻黄素定点经营单位的请示》(宁食药监安〔2008〕224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鉴于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已承接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药特药公司和宁夏午阳中西药有限公司经营业务,国家局同意你区麻黄素定点经营企业和药用罂粟壳定点批发企业变更为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同时取消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药特药公司麻黄素定点经营资格和宁夏午阳中西药有限公司药用罂粟壳定点批发资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おおお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