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药物警戒》等4个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
特此通知。
附件: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序号 |
刊物中文名称 |
CN号 |
登记地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
1 |
中国药物警戒 |
11-5219/R |
北京市 |
京崇工商广字第0050号 |
2 |
中国脑血管病杂志 |
11-5126/R |
北京市 |
京朝工商广字第0340号 |
3 |
医学研究通讯 |
11-2210/R |
北京市 |
京东工商广字第0081号 |
4 |
医药产业资讯 |
11-5174/R |
北京市 |
京东工商广字第00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