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做好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省际交叉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9-12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09-12

颁发部门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省际交叉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2年9月12日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2]111号),为做好迎接省际交叉检查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设区市安监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化石英砂加工等四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2]110号)要求,开展石英砂加工等四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情况及总体成效。
  2.各设区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全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2012年全省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其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的情况,包括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工作方案、主要治理措施及取得的成果等。
  3.各设区市安监局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以及执法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检查方式
  1、赴我省检查组由甘肃省分管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负责人和熟悉职业健康业务的监管人员组成,共计3-5人。
  2、检查组将对我省2-3个设区市进行检查,同时在每个市深入2-3家企业进行现场抽查。检查过程中将听取所到地区安监局有关开展木质家具制造、金矿开采等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记录及资料,实地检查治理效果。对在检查企业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当地安监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三、检查时间
  交叉检查工作将在10月中旬开始,12月中旬完成,来我省具体检查时间由交叉检查省市之间商定后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安监局要结合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化石英砂加工等四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赣安监管安健字[2012]258号)要求,立即按照本通知规定的交叉检查内容,在本辖区内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做好迎接交叉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督查报告连同《职业病危害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省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2.各地要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出并提出改进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着力推进木质家具制造、金矿开采等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