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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0-22

发文字号

晋林防检发[2007]12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10-22

颁发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正文内容

山西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林防检发〔2007〕126号)



各市林业局,省直各林局:
  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1.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力度,认真负责地搞好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防止检疫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扩散,严防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我省。
  2.各市、县和省直林局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机构要规范检疫,防止漏检,并落实值班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要抓好受检单位档案资料建设工作,要对所辖地区种子苗木生产单位和个人,以及松木生产、利用、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一次认真的摸底调查,进行全面登记,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所辖地受检单位档案资料。各市林业局、各林局要于11月30日前将生产种子苗木单位、个人数量统计表和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单位、个人数量统计表上报省防检局。

  附件:1.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的通知(略)
  2.种子苗木生产单位、个人登记表(略)
  3.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单位、个人登记表(略)
  4.生产种子苗木单位、个人数量统计表(略)
  5.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单位、个人数量统计表(略)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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