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1-22

发文字号

黔府办函[2016]1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贵州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1-22

颁发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6]14号

2016年1月22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推动我省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工作原则,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起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现代食品农产品生产方式和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推行农业区域化管理,推动食品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生产“科学化、集约化、标准化”,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我省食品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前,各市(州)分别至少建立一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并涵盖我省大部分优势特色食品农产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公共管理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品牌。到2020年全省食品农产品出口总额突破10亿美元。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收集、整理国外和先进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建立标准数据库,根据出口国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农业标准,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广泛推广使用。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出口企业产品国际认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优化布局,研究制定出口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推进计划,促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基地连片开发、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建设。根据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制定《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规范》、《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监管,对允许使用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及其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清理销售渠道,规范产品使用,形成农业化学投入品“供、销、用”全程链式管理机制。(牵头单位: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健全完善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产地环境、种植、养殖、农业化学投入品采购销售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和农产品收获、储藏、运输、加工、包装、营销、出口等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并实现逆向查询,构建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三级可追溯信息平台,实现部门间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逐步建立起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充分发挥现有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区域内检测设备、技术人员,扩大检测范围,提高出口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牵头单位: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评估预警体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检测计划和实施方案,收集、汇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根据监控检测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对农药兽药残留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发布预警通报,提出整改工作方案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有效应对进口国启动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突发问题。(牵头单位: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加快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快诚信制度建设,完善诚信征集、评价、披露和举报制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信息共享机制,实行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建立产品追溯和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对因失信造成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被国外官方通报并产生重大影响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逐步建立起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牵头单位: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建立多元化市场体系。鼓励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内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努力引进一批能发挥我省农业资源优势的境外农产品、新技术,以及国际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品牌,带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整合各种资源,发展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参加食品博览会等国际专业展会活动,提升企业市场影响力。继续扩大“农超对接”规模,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内企业与国内外大型连锁超市对接,建立稳定的营销渠道。(牵头单位: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对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要高度重视,建立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健全规章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内农业投入品管理,疫情疫病防控,环境监测,风险信息管理,以及初级农产品生产者和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控制。
  (三)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金加大对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统筹力度,通过将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向示范区建设倾斜,集中解决制约示范区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出口龙头加工企业的资金瓶颈问题。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加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对外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强化我省食品农产品的生态环保和质量安全形象,不断提高产品档次和品牌形象,扩大国内国际市场占有率。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