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5年“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5年4月28日
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大队,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就做好“五一”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五一”节日期间,正值春夏之交,气温逐渐升高,各种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诱发因素逐渐增多,是食源性疾病等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要结合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围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突出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群众日常生活必需以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药品,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环境,保障“五一”期间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和市场稳定。
二、工作重点
重点品种:以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水产品、肉制品、豆制品、调料和调味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以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为重点品种,加大抽样检测力度,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重点地区:针对节日期间旅游人员多、群众聚餐多、食品消费集中等特点,以王府井、前门、南锣鼓巷、五道营等繁华商业区;新世界、国瑞城大型商场超市、簋街等餐饮服务集中区;百荣、美博城等批发市场;东直门交通枢纽、北京火车站及周边;天坛、地坛、景山、雍和宫等旅游景区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地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对重点区域内及周边各种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和巡查频率。
三、时间安排
“五一”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从2015年即日开始至5月5日结束。各部门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食品药品的监督检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及处置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在生产环节,严厉查处和取缔无证照加工生产食品的黑窝点。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回收过期食品再销售以及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在流通环节,加大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和集市的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在餐饮服务环节,加强对餐饮单位原辅料采购、食品加工环境、食品用工具、设备、容器,餐具消毒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储藏和使用亚硝酸盐等行为。强化对早点、夜市、大排档等消费场所的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加强对经营高风险品种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加强旅游景区及交通枢纽周边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安全检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充分利用快检手段,对可疑品种进行快速检验,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三)加强监测抽检工作。一是针对重点品种开展节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突出铅、砷、汞、镉等重金属含量、致病菌、非法添加物等指标项目。二是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四)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全区畜禽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涉及畜禽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案件通报和协查机制,加强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五)积极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建立和完善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监管体系,依法履行部门工作职能,落实辖区属地监管责任。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报告及处理工作。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信息员作用,对街道和社区、食品生产经营户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严格实施挂销账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部门要结合“五一”节日期间旅游人群聚集及流动性大、食品市场消费集中等特点,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周密安排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强化应急值守,妥善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各部门要健全值班制度,安排充足的值班和备勤人员,并确保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申诉举报,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按照程序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好第一时间的发现、上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市场消费安全。
请各街道食药所、稽查大队自5月1日至5月3日期间,每日值守人数不少于2人,并将《“五一”期间排班表》于4月29日(周三)中午前通过RTX报局办公室“东城办公室”用户。
(三)广泛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的安全意识。一是利用节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多的契机,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的功能和作用,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在购买药品时要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药,了解药品的相关知识等。二是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热点,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提示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用药。鼓励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问题食品药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执法监督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工作;及时汇总和上报工作信息和动态。对群众的举报、投诉不得推诿,应及时处理,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要迅速组织查处并及时上报动态情况。请各部门按照局办公室的具体要求,认真、准时做好节日期间每日工作情况报送工作。请各部门于2015年5月5日之前,将“五一”期间,食药安全监管工作总结通过RTX报送综合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