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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潮州考点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3-16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潮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3-16

颁发部门

广东省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正文内容


关于2015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潮州考点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3月16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和考生:

  为做好2015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01号)和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我市继续使用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并开展考生网上自助缴纳考试费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及时通知考生。
  (一)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凭《通知单》到所在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手写签名由各报名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于4月1日前登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网址:https//fbya297238d19e5849d0a5a709ddc789cfc7h690ffk0fb50q6u9w.fizh.ncu.cwkeji.cn:8080),填写个人基本报名信息,并在该系统上传所需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单个扫描件大小应为50kb-120kb),打印《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并手写签名。现场审核期间内,考生应按规定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考生缴纳考试费实行网上自助缴费模式,考试费缴纳在考生报名资格通过省考区审核后进行,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名网页提供统一缴费链接,我市不再另行向考生开单收费。
  (三)现场报名时未完成上述工作者,不予办理确认手续。

  二、现场报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统一组织考生报考材料到单位所在辖区的县、区卫生计生局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市直有关单位的考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报名点确认后,将考生报考材料统一送至市卫生计生局医政科,市卫生计生局报名点确认时间统一安排在 3月26日~3月31日(办理确认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请带上相关证书原件),其他报名点报名确认时间安排,请咨询考生工作单位所在报名点。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2015年的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规定执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具体要求见附件1),在报考过程中,如接到上级的新规定或变化事项通知,考点将及时通知各报名点及有关单位,希密切关注。
  (二)请各单位(考生)按照所在报名点的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报考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设补报名手续。
  (三)严禁医疗机构对未试用或试用未满一年的考生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虚假备案信息,违者一经查实,考生和报考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收费标准:按照网上收费标准进行缴交。
  (五)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上上传报考类别所需的各种材料,要求用原件彩色扫描,务必保证扫描件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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