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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精准参保扩面缴费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22

发文字号

桂医保发〔2023〕30号‍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3-08-22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正文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精准参保扩面缴费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性环节,是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健运行、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我区自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7%以上,基本达到参保全覆盖。为进一步巩固全民参保成果,有效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参保扩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升参保扩面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精准参保扩面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打造依法规范、分类施策、协同推进、保障有力的基本医疗保险精准参保扩面缴费机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促进共同富裕的目的。

——参保人数稳定增长。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自2023年参保年度起,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校学生等各类人员参保人数逐年有效提升。

——参保质量稳步提升。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区内居民与居民、职工与职工制度内重复参保数据、无效参保信息数据清理。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居民和职工跨制度重复参保数据清理,参保基础信息基本完善。2025年底前,实现医保信息系统与大数据平台实时共享交互数据,为应保尽保提供更加精准参保服务。

——征缴服务成效显著。巩固个人缴费事项“掌上办”“网上办”成果,持续提升缴费事项网报率,2023年底前,缴费事项网报率达到90%以上;2025年底,缴费事项网报率达到93%以上。持续拓展医保经办和缴费业务“一厅联办”办理点,2025年底前,确保每个市至少有2个业务联办大厅,有效提高业务通办效率;扩大“一网通办”渠道,2025年底前,在医保公众号参保缴费业务联办基础上,增加医保APP、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等参保缴费联办渠道。

三、扩面重点

(一)城镇职工。2023年底,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40万人;2024年底,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达750万人;2025年底,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有效提升,达760万人。

(二)城乡居民。聚焦“断保”人员,开展精准动员“续保”缴费行动,确保与上一参保年度参保存量基本持平;聚集未参保的户籍人口,开展精准参保扩面行动,确保参保扩面有增量;聚焦政府代缴的各类困难特殊人群,开展代缴部分未足额到账清零行动,确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代缴资金在6月20日前缴费到位。自2023年参保年度起,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

(三)重点人员。聚焦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校学生等重点人员,精准识别“漏保”“断保”群体,分阶段、分类别扎实推进参保扩面缴费工作。2023年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校学生等重点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较上年度新增5万人;2024年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校学生等重点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较2023年新增5万人;2025年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校学生等重点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较上年度新增5万人。

四、主要措施

(一)以点带面,探索精准参保扩面经验。

每年3月份前,选定2个基本医疗保险精准参保扩面成效显著的地市,总结分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掌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变化原因,重点核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校学生等特殊人员参保情况分析,探索精准识别“漏保”、“断保”群体、应参尽参可复制模式。

(二)数据交互,掌握各类人员底数。

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医保部门定期与公安、教育、卫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交互户籍、学生、学龄前儿童、计生家庭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稳定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城镇重度残疾人、农村重度残疾人等数据,原则上按照自治区层级“总对总”的工作方式获取和共享人员相关信息。各市县也要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向同级部门间开展交互数据,完善覆盖全民的参保数据库,实现参保信息实时动态查询。

(三)精准比对,建立健全人员台账。

建立广西医保参保缴费查询平台,将户籍人口参保信息、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学生等人员参保信息维护入平台,将未参保的各类人员数据推送各市、县医保部门。市、县医保部门根据名单建立好未参保人员台账,对现役军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户籍迁出、死亡、失踪等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进行筛查,列出台账和花名册,切实摸清底数。对符合参保条件但仍未参保的,要核查好原因,做好记录,保证人人有台账,做到精准到人。

(四)加强宣传,精准动员未参保人员。

各级医保、税务部门应结合未参保人员信息,联合开展走进“结对帮扶”户、走进学校、走进医院、走进乡镇圩场、走进商场等“五走进”活动,同时把握少数民族重要节日关键节点,组织民间艺人将医保政策编辑成通俗易懂的快板、小品、山歌,用不同语言深入乡村田间地头表演传唱,与群众零距离交流,力争做到“三个讲透”,即把目的、意义讲透、把政策、内容讲透、把政府支持和报销办法讲透,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明白,有效激发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数据治理,提高参保数据质量。

不断优化完善信息平台,开展参保基础信息清理核对工作。加强与公安人口库比对,缺失的参保基础信息,要及时补全修正。身份证号码错误的,要及时修正。对于一人多号的参保信息,要及时进行多号合并。在存量数据的同时,利用医保信息平台实时核对功能,严格控制制度间、跨制度、省内、省外重复参保。不断优化医保、税务两部门信息交互渠道,保证数据传输及时、准确。利用税务缴费平台校对功能,避免参保人员重复缴费情况。

(六)优化服务,提高参保缴费便利度。

不断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深化医疗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提高征缴效率。不断优化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服务,积极发挥乡镇(街道)在参保征缴中的作用,加强医保、税务部门和银行等“线上+线下”合作,不断丰富参保缴费的便民渠道。各市各部门扎实推进参保缴费服务下沉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求参保缴费服务乡镇、村一级服务100%全覆盖,打通参保缴费“最后一公里”,使得参保缴费就近可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基本医疗保险精准参保扩面缴费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取得实效。各市具体负责人员,每周通过广西医保参保缴费查询平台监测未参保人员信息变动,并督促各辖区县区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各市医保、税务等部门于每年8月中旬对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精准参保扩面缴费工作进行科学谋划,遇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紧紧依靠属地党委、政府推动解决。

(二)建立机制,确保持续推进。进一步完善医保、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确保精准参保扩面缴费各项工作、关键节点、目标进展等情况形成全过程的闭环。税务部门要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力度,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管理,优化缴费服务,提高征缴效率,促进各类单位规范参保缴费行为。各市县在每年9月份集中征缴期开始时,医保、税务、财政部门要联合召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启动会,部署参保动员工作。每年12月底、次年2月底,各市要把参保动员情况总结报送自治区。每年3月至年底,开展查漏补缺、集中攻坚,进一步巩固全民参保成果,扎实推进精准参保扩面缴费工作。

(三)严把流程,确保数据安全。加强参保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对于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数据共享需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数据传输、存储、使用各环节的安全防护管理,对敏感字段采取必要脱敏措施,防止不经审批、不受控制的数据共享行为,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开展各项工作。

(四)全力保障,确保如期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要求,按程序按进度及时将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包括中央、自治区、地市级和县区级)支付至市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并确保在每年12月底前将资金全部划入财政专户。对于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医保、财政、税务部门要通力配合,确保在每年6月20日前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全部通过税务部门虚拟户代收客户端代缴入库,政府代缴个人缴费足额到账率达到99.99%以上。

(五)强化督导,确保工作实效。自治区定期对参保扩面工作进行调度,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对开展工作不力、走过场的地区,通过常态化提醒约谈等方式及时纠正。基本医疗保险精准参保扩面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将纳入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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