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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举办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9-29

发文字号

苏中医政[2009]5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9-29

颁发部门

江苏省中医药局

正文内容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举办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班的通知

苏中医政[2009]57号

2009年9月29日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中医单位:

  为做好“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和“江苏省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高级研修班项目”培养对象的培训工作,根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局定于今年10月中旬在常州举办专项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和江苏省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高级研修班项目培养对象。

  二、培训内容
  甲型H1N1流感的中医临床分析,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介绍、临证验案解析等。

  三、培训时间
  2009年10月15日~10月18日,10月14日下午报到,18日下午离会。

  四、培训地点
  常州金陵明都大饭店(常州市和平北路258号),火车站、汽车站向南约1公里。
  联系电话:0519-88118888。

  五、培训费用
  项目资助对象培训费用及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交通费按照规定回单位报销。

  六、其它
  培训班列为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并授予I类继续教育学分10分。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2009年10月12日前将会议回执(详见附件)传真至省中医药局医政科教处;不得无故缺席。
  联系人:省中医药局医政科教处 陈虎
  电话:025-83620513 83620525(fax) 13813913011

  附件: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高级研修项目培训班回执

  单 位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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